问责时代
加尔文教义声称,由于亚当在伊甸园中犯下的罪,所有人类都继承了堕落的灵性。由于这种败坏和反常的本性,人心极具欺骗性,人的本性是邪恶的。这一教义一般被称为 “完全堕落”。加尔文主义者坚持认为,”邪恶充斥着他(人的)灵魂的每一种能力和生活的每一个领域。他无法做任何一件善事”(帕尔默,1972 年)。他无法做到、理解或渴望善:“堕落遍及人的身体和灵魂的每一部分”(斯蒂尔和托马斯, 1963.)
加尔文主义进一步认为,由于这种遗传的精神堕落,婴儿生来就具有堕落的本性。因此,婴儿生来就是堕落的,顾名思义,他们处于 “迷失 ”状态。婴儿得救的唯一途径就是成为选民–上帝任意决定拯救的少数人,而谴责其他所有人。因此,自由意志与救赎问题无关。加尔文主义者认为,人们无法选择接受上帝的救赎。他们因其堕落的灵性而处于迷失的状态,甚至没有渴望救赎的能力,更不用说获得救赎了。
虽然可以从《圣经》中提出几条论据来驳斥加尔文主义者关于堕落的观点,但有一条特别值得注意:《圣经》关于儿童灵性状况的教导。很久以前,先知以西结在对比了父亲和儿子的行为之后,明确指出:”犯罪的灵魂必死: “犯罪的灵魂必死。儿子不可担当父亲的罪,父亲也不可担当儿子的罪”(18:20;参见第 2-19 节)。耶稣亲自证明了儿童在精神上的安全状况,他说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回转,变成像小孩子一样,断不能进天国”(马太福音 18:3)。成年人若想得救,就必须变得像小孩子一样!儿童很难在灵性上堕落!基督在这一声明之后又提出了类似的看法: “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不要禁止他们;因为天国是小孩子的”(马太福音 19:14)。
既然所有人都是 “上帝的后裔”(使徒行传 17:29),他们来到这个世界时都是无罪的。这就是为什么保罗在指出上帝预先计划通过雅各而不是以扫把基督带到这个世界上时,指出这个决定在男孩出生之前就已经做出了: “因为孩子们还没有出生,也没有行善或作恶”(罗马书 9:11,后加)。同样,上帝宣布,推罗王和其他人一样,来到这个世界时是无罪的,但由于他自己的选择而成为罪人: “你从被造之日,你的行为本是完全的,直到在你身上发现不义”(以西结书 28:15)。如果在受孕时,上帝 “在人的里面造出他的灵”(撒迦利亚书 12:1),那么为什么还有人会坚持认为人的灵是堕落的呢?
从保罗在《罗马书》中的论证中,我们可以得出另一个有趣的认识–《罗马书》无疑是为了阐释基督通过福音救赎的基本前提。在第七章中,保罗将罪人在基督徒之前的状况与十字架之后的完全宽恕进行了对比。事实上,摩西律法是一部伟大的律法。它是上帝亲自制定的。它是专门为它所针对的人,即以色列人的永久利益而设计的(申命记 6:24;10:13)。与所有来自上帝的律法一样,它使人们认识到罪就是罪(罗马书 3:20;7:7)。简言之,律法是 “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罗马书 7:12)。然而,律法本身并不包含赦免违反其戒律的人的能力。必须有一种超越法律的外在力量来纠正违反法律(即罪)的后果。圣经》将这种力量称为 “赎罪”(罗马书 3:25;希伯来书 2:17;约翰一书 2:2;4:10)或 “赎罪”(罗马书 5:11,KJV)。当然,这个 “赎罪 ”就是耶稣的宝血。
当保罗阐述这些壮观的属灵现实时,他传授了一个关于孩童天真无邪的重要真理,即他们没有堕落。保罗说 “因为离了律法,罪就死了(罗马书 7:8)。他的意思是,在他受律法约束之前,他没有犯任何罪。他接着说 “我从前没有律法,是活着的;但当诫命临到的时候,罪就复活,我就死了”(罗马书 7:9)。保罗 “从前没有律法也活着 ”是什么时候?在一个人的一生中,只有在他或她成为一个有责任感、有担当的成年人之前,他或她才是在没有律法的情况下灵里活着的。在一个人足够成熟,能够理解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之前,他(她)不受上帝律法的约束。这就是多年来许多人提到的“负责任的年龄”。保罗说,在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是 “活着 ”的,也就是说,在精神上是安全的。但当他成年后,不得不面对律法对其成年决策的评估时,罪 “复活了”,即在他的生命中出现了(见 阿恩特 和 金里奇,1957 年,第 53 页),“开始活得兴旺”(阿尔福德,1852 年,2:380),他 “死了”,即在罪中灵性上死了。这个 “负责任的年龄 ”在圣经中并没有被确定为一个具体的年龄–原因显而易见:它自然因人而异,因为它取决于各种社会和环境因素。孩子们的成熟速度和年龄各不相同,因为他们的精神受到父母、老师和生活经历的影响、塑造和塑造。
每一个有责任心和年龄的人都必须认识到自己肩负的责任。当前文化的特点是倾向于逃避对自己行为的责任。违法者将自己的行为归咎于父母、基因和社会。但是,如果《圣经》教导我们什么的话,它教导我们,每一个有责任感的人有一天都要站在上帝面前,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因为我们都要站在基督的审判台前“,”我们各人要向神交待自己”(罗马书 14:10、12)。
参考资料
亨利-阿尔福德 (1852),《阿尔福德希腊文圣经》(密歇根州大急流城:贝克出版社,1980 年再版)。
威廉-阿恩特和 F.W. 金里奇 (1957),《新约圣经》及其他早期基督教文献的希英词典(伊利诺伊州芝加哥:芝加哥大学出版社).
帕尔默、埃德温 (1972),加尔文主义的五个要点(密歇根州大急流城:贝克).
大卫-斯蒂尔和柯蒂斯-托马斯 (1963), 加尔文主义的五个要点(密歇根州大急流城:贝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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