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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第 14 章:信仰与观点

要理清与圣经有关的信仰和观点之间的区别,首先必须定义术语。我们所说的 “信心 ”是指那些由神指引的、源于神的话语的行为(罗马书 10:17)。例如,在周日分享主的晚餐就是一个 “信仰 ”问题,因为这是由上帝规定的(马太福音 26:26-29;哥林多前书 11:23-26)。这是上帝要求我们去做的一件事。当我们谈论 “观点 ”时,我们指的是上帝赋予个人喜好的观点或行动。例如,我们在讲道前唱两首歌还是三首歌;我们在敬拜开始时还是在敬拜结束时享用主的圣餐。上帝留下了大量可供选择的观点和行动–允许人们行使自己的个人自由裁量权。

上帝在人类历史之初就做过这样的事情。一方面,亚当和夏娃被置于非常具体的 “信仰 ”条款之下。首先,他们不能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这个规定是一个 “信仰 ”问题,也就是说,是上帝规定的。但是,这对原始人在行使自己的意见时也有相当大的自由度。他们可以在周一吃其他树上的果子,周二选择另一棵树上的果子,周三再选择另一棵树上的果子。吃知识树上的果子是 “信仰 ”问题,而吃其他树上的果子则是 “意见 ”问题。

《罗马书》第 14 章

在定义了我们的术语之后,让我们把注意力转向《新约圣经》中的两章,它们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信息,帮助我们理清这些原则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用。《罗马书》第 14 章是近年来经常被用来促进与宗派主义的关系的一段经文。他们争辩说,基督的教会不同意的宗派信仰和做法不应该影响团契。例如,他们坚持认为敬拜中的器乐演奏完全是个人喜好和传统的问题,应由个人凭良心决定。他们引用《罗马书》第 14 章,将使用乐器与吃肉等同起来。因此,灵性更成熟的人可以在敬拜上帝时使用乐器。而那些良心上不允许他们使用乐器的人则可以自由地不使用乐器。但他们是 “软弱的弟兄”,不能拒绝与那些使用乐器的人相交。

要理解本章的意思,首先要注意的是这一上下文只适用于意见和漠不关心的问题,而不是信仰或教义的问题。摩西-拉德(Moses Lard)在《罗马书》的注释中认识到了这一点,他写道:“在漠不关心的问题上,每个人都是自己的律法”(第 412 页)。他进一步指出,“这表明在没有神圣命令的情况下,我们拥有怎样的自由”(第 412 页)。大卫-利普斯科姆(David Lipscomb)在他的《罗马书》注释中以同样的方式理解了《罗马书》第十四章(1943 年,第 242 页以下)。

但什么是 “漠不关心的事 ”呢?漠不关心的事指的是那些对上帝而不是对个人漠不关心的做法。显然,认为自己不应该吃肉的人认为自己的立场是严肃的 “教义 ”问题,因此很难说是 “漠不关心”。但我们必须明白,罗马书第 14 章所说的是那些在上帝看来实际上是无所谓的事情。例如,上帝命令基督徒传播福音。至于如何传播,是通过互联网、电视还是汽车,在上帝看来都是无关紧要的。祂授权我们根据自己的良知–我们自己的良心–使用各种手段。

将《罗马书》第 14 章的教导应用于任何对上帝并不漠不关心的事情,都是对它的误用。例如,上帝规定,一个人要成为基督徒,就必须浸入水中。假设一个人认为洗礼的方式可以是浸入、洒水或浇灌。对他来说,洗礼的 “方式 ”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而不是信仰问题。因此,他认为把洗礼的 “方式 ”严格限定为浸入的人是 “狭隘的”、“信心软弱的”。他会坚持认为,如果他的批评者选择浸礼,那是没问题的,但这位 “软弱的弟兄 ”不应该坚持只有浸礼者才能参加团契,从而将自己的观点束缚在那些 “更软弱 ”的人身上。这位 “较强 ”的弟兄甚至可以引用《罗马书》第 14 章来支持他的立场。

然而,这位朋友没有意识到的是,罗马书第 14 章适用于与上帝无关的选择问题。只要上帝给出了指引,所有人都必须遵守这些规定。在上帝看来,洗礼是严格的浸礼。在这方面坚持服从上帝的人不是 “软弱的弟兄”。相反,他们是忠实的弟兄;而那些持不同意见的人则是对上帝的不忠。

正如神对洗礼的动作和设计有明确的规定一样,祂对敬拜中音乐的动作也有非常明确的规定。如果在敬拜神时使用机械乐器是可选的,也就是说,如果神允许人们自由选择任何形式的音乐敬拜,那么《罗马书》第 14 章将是与这种讨论相关的一段经文。但上帝并没有对敬拜中的音乐问题置之不理。祂也没有忽略宗派的合法性问题。宗派主义背离了神对祂教会的简单旨意。罗马书 14 章对于评估器乐演奏或宗派主义的合法性毫无帮助。

因此,请注意,本章中 “信心软弱 ”的人指的是基督徒,他的知识,也就是信心,不足以理清一个在神看来是见仁见智的特定问题。这位弟兄 “软弱 ”的地方在于,他认为所考虑的问题不是意见问题,而是信仰问题。保罗讨论的具体问题涉及吃某些食物和守某些日子。关于前者,一位弟兄认为基督徒可以吃所有的食物,而另一位弟兄则认为基督徒应该吃素。关于后者,一位弟兄认为某些日子必须以特殊的方式来纪念,而另一位弟兄则认为没有这样的要求。

在这个问题上,上帝的观点是什么呢?显然,上帝的观点是基督徒可以自由地吃所有的食物。犹太人在这方面并不自由。摩西律法中有许多关于饮食的规定。但随着基督教的传入,就没有这样的饮食规定了。正如保罗在提到那些 “吩咐人禁食上帝所造的食物,叫那些信道又知道真理的人感恩接受 ”的人时所解释的那样,将这些规定强加于他人构成了 “魔鬼的教义”。因为神所造的都是好的,若是感恩领受,就没有一样不可弃绝的;因为这食物是藉着神的道和祷告成圣的”(提摩太前书 4:3-5)。你还记得彼得所见的异象吗?在异象中,有人命令他杀死并吃掉某些动物,他回答说他从未吃过任何 “普通或不洁净的东西”。那个声音回应道 “神所洁净的,你不可当作俗物”(使徒行传 10:15)。保罗在《罗马书》14:14中非常强调了这一点–“我知道,主耶稣也深信,没有一样东西是不洁净的”。

因此,明白基督教对食物没有限制的基督徒才是正确理解上帝观点的人。而认为自己不应该吃某些食物的基督徒则是 “信心软弱”,也就是说,他在这一点上的信心/信仰还不成熟,没有从上帝的话语中得到启示(信心从何而来)。由于以前的信仰和/或行为(很可能是在非基督徒时期学到的),他的良心受到了信仰的训练,认为自己不应该吃那种特定的食物。一个具体的例子是,一个犹太人一生都不吃猪肉,因为猪肉被认为是 “不洁 ”的。当他成为基督徒时,他可能不会立即意识到这种变化。即使他意识到了正确的观点,也很难开始吃猪肉而不受良心的困扰。正因为如此,保罗坚持认为,强者和弱者都不应该 “争论”(第1节)、“轻视”(第3节)、“论断”(第4节)或 “蔑视 ”对方(第10节)。相反,双方都应该尊重彼此的良知和精神健康,努力鼓励对方与神保持正确的关系,为审判做好准备(第11-12节)。

遵守特定的日子也是如此。从上下文可以看出,所考虑的日子是那些没有宗教意义的日子,即对神来说无所谓的日子,比如生日。在基督教中,唯一由上帝规定的日子是星期日,即一周的第一天。基督徒应在这一天聚集敬拜,并通过神自己规定的五种敬拜途径接近神(如《使徒行传》20:7;《哥林多前书》16:2)。因此,主日崇拜是一个信仰问题,而不是意见问题。但其他日子,如生日,或国家节日,如七月四日,则是基督徒可以自由选择是否遵守的问题。对于一生都遵守安息日的犹太人来说,如果突然不要求他在安息日不劳动,他可能会感到一种解脱,但同时也会感到恐惧和不确定。在他的良心不再谴责他的安息日活动之前,他必须经历一段与良心斗争和对良心进行再教育的时期,使他的 “头脑知识 ”与他的感觉和长期以来根深蒂固的习惯保持一致。

请注意,这里指的是遵守宗教上中立的、对上帝漠不关心的日子。安息日并不涉及任何不符合圣经的宗教活动。将《罗马书》第 14 章中的这一训诫与《加拉太书》第 4 章中的类似训诫并列起来,将有助于我们看清两者之间的区别:

《罗马书》14:5-6 “人看一日胜过一日…… 守日的人
就是为主守日”。遵守日子是 正确
宗教上:  中性  日子
《加拉太书》4:10-12 “你们遵守日月季年。我为你们担忧
恐怕我为你们徒劳无益。遵守日子是错误
不符合圣经  宗教  日子

同样,保罗并不赞同那些自创 “圣日 ”并虔诚奉行的人。基督宗教创造了一整套 “基督教日历”,其中有许多与基督生活中发生的事件相关的纪念日(如圣灰星期三、耶稣受难日、大斋期等)。所有这些纪念活动都不符合圣经,因为它们妄想把人类的思维强加于圣经的戒律,并向上帝发号施令,要求人们如何践行基督教。上帝有没有明确指出他希望纪念或纪念基督生平中的哪件事呢?当然有,甚至规定了确切的程序。祂授权基督徒在每周的第一天纪念基督的死,用面包和葡萄汁来象征身体和鲜血,并在反省自己的同时思考基督的牺牲(《哥林多前书》11:20-34)。除此之外,如果上帝希望纪念基督生命中的其他事件,他也会这样说。

但犹太基督徒可以继续遵守安息日吗?可以,只要他不把遵守安息日与宗教义务联系起来。既然他不能再靠旧律法称义(《加拉太书》5:4),他就不能把遵守安息日当作是为了讨神喜悦而约束自己,也不能约束他人。

对于那些尚未吸收有关食物和日子的正确教导的基督徒,保罗发出了另一条指令,要求更成熟的基督徒遵循。认识到上帝允许吃某种食物的弟兄必须在以下条件下避免吃这种食物:如果他吃这种食物会引诱、鼓励或煽动认为吃这种食物是错误的弟兄去吃。如果弟兄认为吃某种食物是错误的(即使在上帝看来它并没有错),那么他吃这种食物就犯了罪。他犯了损害或玷污良心的罪。

哥林多前书 8

在哥林多前书第八章中,保罗对哥林多基督徒进行了类似的讨论,内容是关于食用曾用于异教祭祀偶像的食物的问题,其中更生动地阐明了这种罪。保罗坚持说,异教的神是不存在的(第 4 节),只要一个人不打算尊敬或崇拜假神,那么吃曾被供奉给他们的食物就是可有可无的。然而,“并不是人人都有这种知识;因为有些人意识到偶像的存在,直到现在还把它当作供奉偶像的东西吃;他们的良心软弱,就被玷污了”(第7节)。哥林多前书第八章第 7、10 和 12 节中的 “良心 ”一词是“suneidasis”,指的是上帝创造的道德/灵性意识的内在能力。我们的行为不得损害(或 “灼伤”-提摩太前书 4:2)我们的良心。这样做就是罪。如果基督徒认为某种做法是错误的,而在上帝看来它并没有错,那么他就应该重新教育自己的良知,根据上帝的话语理清自己的思路。通过这一过程,假以时日,他就能超越自己不成熟的评价,完全 “适应 ”上帝对此事的看法。

此外,回到《罗马书》第 14 章,如果成熟的基督徒吃了经许可的食物,促使不成熟的基督徒违背良心,吃了他认为基督徒不该吃的(“恶”–第 20 节)食物,那么他就犯了罪。成熟的基督徒会 “伤心”(第 15 节)、“毁坏”(第 15、20 节)、“冒犯”(第 21 节)、“使人软弱”(第 21 节),并使软弱的弟兄 “跌倒”(第 21 节)。在哥林多前书第八章中,保罗在处理这个问题时说,强势的弟兄如果这样做,就会 “伤害 ”软弱的弟兄的 “良心”(第 12 节),使他 “灭亡”(第 11 节)。

一些应用

许多教会都曾因各种各样的分歧而发生内部混乱。这些分歧可能是洗礼室前面应该挂什么颜色的窗帘,或者地板上应该铺什么地毯。分歧可能发生在是否建造一个新的礼堂或多功能厅、如何装备厨房、为座位购买哪种歌本或圣经,或者是雇用还是解雇传道人。有些人试图用《罗马书》第 14 章来破坏多数人的决定,以达到自己的目的。他们坚持认为,执行长老或大多数人的决定会 “冒犯 ”他们。这种策略被广泛使用,阻碍了教会的工作,使许多积极的行动无法推进。

在这种情况下,《罗马书》第 14 章至少在两个方面被误用了:(1)保罗使用 “冒犯 ”一词并不仅仅是指弟兄不同意或觉得受到了决定的伤害。“冒犯 “的定义不是 ”激怒羽毛”。他用这个词指的是软弱的弟兄被带入罪中。具体来说,保罗说成熟的基督徒应该放弃某种行为(比如吃某种食物),如果这样做会导致不成熟的基督徒直接违背良心做出同样的行为。在洗礼室前面放红色而不是米色的窗帘,很难导致持不同意见的弟兄犯罪!(2) 使用这种策略的人绝不会把自己放在弱势弟兄的位置上。他们认为自己是较强的弟兄。

事实上,如果这些人有圣经上的理由反对某项决定,而不是仅仅出于个人观点或偏好,他们就应该以圣经上的理由为依据。不幸的是,教会总是受到一些弟兄的困扰,他们的自负、骄傲,也许还有对权力的欲望(如道腓-约翰福音 3:9),驱使他们试图控制教会。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成熟的基督徒在教会中的意见问题上会非常灵活、开明和包容。

关于罗马书 14 章的另一个思考,可以帮助我们区分信心和意见,见第 22-23 节– “你有信心吗?

你有信心吗?在神面前,你自己有信心。在他所赞同的事上不自责的人是快乐的。但怀疑的人吃了就定罪,因为他不是凭着信心吃;因为凡不是凭着信心吃的都是罪。

对某一观点/教义 “有信心 ”意味着我们熟悉上帝对此事的看法,知道它是可有可无的,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而 “怀疑 ”是指对某一神圣教义缺乏完全的认识或了解,以及/或对是否接受并在生活中实践这一教义犹豫不决。具体来说,如果一个弟兄不确定(怀疑)自己是否应该吃某种食物,那么如果他去吃了这种食物,他就犯了罪,因为他这样做不是 “出于信”,也就是说,他在没有充分了解(神的话语)或完全相信这种行为是神所接受的情况下就做出了这种行为。既然 “信道是从……听道而来的”(罗马书 10:17),那么一个人所做的任何行为,如果背后没有上帝话语的权威/许可,都是有罪的行为。

但是,普通基督徒如何区分信仰问题和观点问题呢?当教会中出现一个问题或议题时,我们如何知道它是可选的还是必须的?答案是,我们必须仔细研读上帝的话语,以便将其原则应用于手头的问题。多年来,基督徒们写了很多优秀的书籍,详细介绍了正确的注释程序,以确定神对圣经中没有特别提到的事情的旨意。这些书包括托马斯-沃伦(Thomas Warren)的《什么时候 “例证 ”具有约束力? 逻辑与圣经》、罗伊-迪弗(Roy Deaver)的《确定圣经的权威》、D.R. 邓根(D.R. Dungan)的《诠释学》等。这些书帮助圣经学生思考理解上帝的话语所涉及的原则,并将其应用于我们生活中出现的各种情况。上帝的话语显然是为能够理解上帝对其生活的旨意的普通人而写的。当然,在完成这项任务时必须勤奋和努力(提摩太后书 2:15;使徒行传 17:11)。但是,只要有足够的努力和兴趣去了解上帝的旨意,目标是可以实现的。没有人可以在末日站在上帝面前,理直气壮地说自己无法认识信仰和观点的问题。

结 论

愿上帝帮助我们 “追求使人和睦的事,和叫人得益处的事”(罗马书 14:19)。但愿我们永远不要 “做弟兄跌倒、得罪、软弱的事”(第 21 节)。愿神帮助我们每天在属灵上成长,使我们成为 “信心刚强 ”的人(罗马书 4:20),能够很好地区分意见问题与信仰问题。

参考资料

摩西-拉德 (1875),《保罗致罗马书的注释》(德莱特,阿肯色州:福音之光出版社)。

利普斯科姆,大卫(1943 年),《罗马书》(田纳西州纳什维尔:福音倡导者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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