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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礼的目的是什么?(第二部分)

[编者注:本系列文章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刊登在九月刊上。下面是第二部分,没有介绍性评论,继续第二篇文章的结尾。两篇文章均摘自AP’S即将出版的新书《洗礼与希腊文简明读本》。

“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导他们遵守。看哪,我天天与你们同在,直到世代的终结。”(马太福音28:19-20)。

希腊语介词“Eis”

《马太福音》28:19-20中的一个重要语法因素是“eis”这个介词的出现,用在短语“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美国标准版圣经)中。这个希腊介词的标准含义是“进入”,一般与介词“en”(“在”)有所区别。“进入”这个翻译见于美国标准版圣经,英语标准版圣经的边注以及其他版本(如Beck,Weymouth等)。

尽管“eis”和“en”在词源上有关联,有时甚至可以互换,1但它们并不是同义词。C.F.D.莫尔(新约圣经的重要学者,在剑桥大学担任神学教授长达25年),在其关于《新约圣经希腊语惯用语》的经典著作中指出,“其中en=在,而eis更接近于进入”,与pros对比,“eis更倾向于包含进入的意思。”2奈杰尔·特纳(Nigel Turner)评论道,马太“在保留eis和en之间的区别方面,他比任何一位《新约》作者都要谨慎。”3罗伯逊(A.T.Robertson)坚定地认为,在《马太福音》28:19中使用eis,“范围的概念才是真正的概念”4在他的希腊文语法书中,奈杰尔·特纳坚定地认为,即使在介词之间有潜在的混淆,“在《马太福音》中……我们总是可以认为eis具有其完整的意义,即使有时可能怀疑它代表en(例如,马太福音28:19洗礼,归入圣名,即洗礼的目标是建立一种关系)。”5弗兰斯(R.T.France)持对此相同意见:“《马太福音》28:19和大多数其他《新约》有关洗礼经文中,洗礼程序中的“进入”(eis)或许可理解为提请人们注意受洗者由此进入的新关系,受洗者因此而开始的效忠关系6——“暗示进入一种忠诚状态。”7

马文·文森特(MarvinVincent)是长老会牧师,也是纽约市联合神学院新约释经学和批判学的教授。在他多卷本著作《新约字词研究》中,文森特对《马太福音》28:19中的eis作了一个较长的评论——

Rev.,正确地说,是“归入名下”。奉三一神的名施洗有两重含义。1.Onto,表示目标或目的……。2.Into,表示联合或与交流……。奉三一神的名施洗意味着与祂建立灵性和神秘的联合……。当一个人受洗归入三位一体的名下时,他就承认并接受了上帝的一切,以及祂为人类所做的一切。8

《阿宾顿圣经注释》指出:“奉父、子、圣灵的名施洗意味着使他们成为天父所有,进入天父的名下。”9阿尔福德(Alford)做出了类似的评价:“不幸的是,我们的英文圣经没有给出这个eis的意思。它应该是‘进入’……它不仅意味着孩子今后主观上承认to onoma(“以……的名——DM)所隐含的真理……,而且是客观上承认进入救赎之约——穿上基督。”10米利根(Milligan)把这种转变描述为“我们从黑暗国度转移到基督的国度或教会。”11

小结

尽管这些语言学专家在术语使用上有所不同,但他们一致认可《马太福音》28:19中eis(进入)的重要性,因为它涉及洗礼的目的。在洗礼之前,一个人没有进入与神的新关系及效忠于神,或与神联合或相交,或进入救赎之约,或穿上基督,并不是天父的所有(不同的方式表达相同的意思)。使用希腊介词“eis”(进入)表示当一个人接受水洗礼时,这个人从一个领域或范围转移到另一个领域,从与神没有关系变成了与神有关系。因此,浸洗礼无疑是迷失者与得救者、未被宽恕者与被宽恕者、非基督徒与基督徒之间的分界线。

希腊名词“Onoma”

在《马太福音》28:19-20中需要思考的另一个细节是短语“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英文标准版圣经)中的onoma(“名”)一词。尽管该词在使用中有多种含义,“奉……之名”在《圣经》中常与“奉……能力和权柄”的并用(例如使徒行传4:7)。瑞士归正会神学家和伯尔尼大学新约教授汉斯·比滕哈德(Hans Bietenhard)指出,“奉耶稣的名”这一公式意味着“根据祂的意愿和指示。”12具体而言,在《马太福音》28:19中,“洗礼的字面意思是象征性地13将受洗者归于基督,使其罪得赦免”。14英国圣经学者和神学家维恩(W.E.Vine)将《马太福音》28:19中的onoma定义为“承认(有时与“依靠”或“依赖”的意思结合在一起)的权柄15罗伯逊(A.T.Robertson)引用了《马太福音》28:19中使用“onoma”一词,作为“名”具有“权柄的”另一个例子16——“这是在七十士译本和纸草文献中常用来指权力或权威。”17约瑟夫·塞耶(Joseph Thayer)是一位圣经学者,曾任安多福神学院神圣文学教授和哈佛神学院新约批判学教授,他是美国圣经修订委员会的成员之一,该委员会最终制定了美国标准版圣经,同时他还编撰了一本有影响力的希腊文词典。塞耶解释《马太福音2》8:19中的onoma意思是“通过洗礼将任何人绑在一起,并承认以及公开承认一个人的尊严和权柄。”18他将baptidzo with eis onoma定义为“我们成为祂的跟随者,就是奉祂的名”。回到第18节,梅耶(Meyer)强调了这个权柄的概念,并指出“所有民族都应被带入祂的统治之下,并服从祂的统治。”20博尔斯(Boles)说明了“名”的含义:

父、子、圣灵的名意味着神的联合权柄。接受洗礼进入这一点意味着通过洗礼被带入对天国联合权柄的实际服从。被施洗进入这三位的名,意味着与神建立契约关系21

服从权柄与将自己交给他人所有权的观念密切相关,正如克莱恩(Crain)所指出的:“‘奉……的名’这一短语表明成为三位一体神的所有。”22布鲁斯(F.F.Bruce)赞同此观点:

我认为奉……的名(eis to onoma)意味着所有权的转移……这在《新约》的洗礼程序中值得注意:“归入”奉三位一体神的名下(马太福音28:19),或“归入主耶稣的名下”(使徒行传8:16;19:5;参见哥林多前书1:13,15)的洗礼标志着(表明——DM)祂是主,并且受洗者属于祂23

类似地,英国语言学家和曼彻斯特大学古希腊语及其他语言教授詹姆斯·穆尔顿(James Moulton)和圣经学者乔治·米利根(George Milligan)在评论《马太福音》28:19时说:

短语eis (to) onoma tinos在纸草文献中常见,指的是支付“给某人的账户”……这种用法与《马太福音》28:19有关,意思似乎是“受洗归入父所有”等。24

同样地,亚历山大·索特(Alexander Souter)也解释道:“当介词eis后跟随宾格名词时,似乎表明通过这种仪式,受洗者成为进入所指之人的所有物。”25最近由弗雷德里克·丹克(Frederick Danker)修订的经典词典指出,“奉…的名”意味着“通过洗礼……受洗者成为他们所承载之名的人的所有物,并受到该人的专属保护。”26

剑桥大学的英国新约学者、位于新南威尔士的摩尔神学院的校长卢金·威廉斯(A.Lukyn Williams)解释说,“in”的翻译受到拉丁文武加大译本的影响,“这并未赋予表达正确的力量。”27相反,使用eis

表示进入神圣三位一体的力量和影响,进入对三位一体之神的信仰,以及因此随之而来的责任和特权,进入神的家庭并顺服其首领。“进入”表明洗礼的终极目的和目标……因此,奉神的名受洗意味着被置于与神的顺服和交流中,进入与祂的约中。28

17世纪圣经评论家马修·普尔(Matthew Poole)解释说,“奉……的名”意为“在权柄之下,或……将“三位一体”的信仰融入“独一神性”之中……使他们有义务敬拜和侍奉圣父、圣子和圣灵。”29梅耶解释道:

在这里,“奉……的名受洗”(baptidzein eis to onoma)被视为通过洗礼使人作祂的门徒(matheteuein),因此,通过洗礼,信徒与基督建立了精神上的联系,并在伦理上对基督产生了依赖,这必须被理解为信徒通过洗礼进入了生命的新阶段,在这一阶段中,他接受父(基督)、子和圣灵的名作为他的信条和忏悔的总和30

再次注意到,这些学者在《马太福音》28:19中“名”的使用与洗礼的目的本质上是一致的。无论其意义是指受洗个体的所有权转移,或因此成为神的财产,或被置于与神的顺服和交流中,或进入与祂的约中,或被引入与祂属灵关系,洗礼的目的都是一样的。巴恩斯总结道:

因此,奉父的名受洗,或归于父,意味着通过一个重要的仪式,公开接受祂的宗教体系;使灵魂服从祂的律法;献身于祂;接受祂的指示,作为生命的引导者和安慰者,并信靠祂的应许。奉圣子的名受洗,同样意味着接受祂为弥赛亚——我们的先知、祭司和王——服从祂的律法,并接受祂为救主。31

总结

综合这些希腊文两个特点所生成的语言学见解,可以看到“奉(eis/into)圣父、圣子、圣灵的名(onomaa/权柄)给他们施洗”,指的是将个人转移到神的权柄范围内。正如麦加维(McGarvey)所指出的:

圣父、圣子和圣灵的名意味着神所有显现的综合权柄。奉这个名受洗,就是通过洗礼被带入对其实际的顺服。受洗的人通过这一行为被带入对圣父、圣子和圣灵的顺服。32

虽然神实际上掌管整个宇宙的权柄(参见第18节;以弗所书1:21;歌罗西书1:15及以后),但人在接受水的浸洗礼之前,并没有心甘情愿地将自己置于神的管辖之下或服从神的权柄。当一个人接受了产生信仰、悔改和口头忏悔的福音教导,然后受洗进入神的权柄范围,他就顺服了神的权柄。反之,在一个人采取神指定的方式将自己置于神的权柄之下之前,他仍然处于撒旦的权柄和权力之下。他的所有权并没有转移给神。

结论

《马太福音》28:19-20教导我们,一个人在接受水的洗礼之前,既不是基督的门徒,也不服从上帝的权柄。未得救的人必须经过水的洗礼,才能成为基督的门徒并服从神的权柄。正如英国浸信会的G.R.比斯利·默里(G.R.Beasley-Murray)所强调的那样:“在新约中……洗礼是转变-洗礼。转变是在洗礼中得以实现和表达。洗礼是一种转变……在《马太福音》28:18-20有关宣教事工中证实了这一点。”33或者如施拉特(Schlatter)所解释的:“使徒布道的高潮是施洗;原始布道是施洗布道。它的目的不仅仅是接受一种观念:它要求一种明确的行为。”34认为自己在“信”耶稣之前、没有受洗之前就成为基督徒、35成为基督的门徒、在“信”耶稣的那一刻就得救的人是错误的,他没有按照耶稣自己的指示成为基督的门徒。

注释

1. 学者们对“以……名”、“在名上”和“进入名”的类似表达中的细微含义差别争论不休。虽然允许每个介词保持其通常的中心含义,从而表达各种细微差别是有道理的,但就本研究而言,只需注意到每个介词的目的都是一样的,即表明个人从迷失到得救,从非基督徒到基督徒的身份转变。“Eis”生动地描绘了这种转变。参见C.F.D. Moule(1977年重印),《新约希腊语习语书》(纽约:剑桥大学出版社),第二版,第50页;F.J. Foakes Jackson和Kirsopp Lake(1933年),《基督教的起源:使徒行传》(伦敦:麦克米伦出版社),第124页——“一个悔改者者非常清楚,当他说他奉耶稣的名受洗时,他的意思是有人说‘我奉耶稣的名给你施洗’或类似的话,因此他已经获得了救恩之道。”

2. 第67页,原文斜体;参见Nigel Turner(1963),《句法》,见James Moulton编,《新约希腊语语法》(爱丁堡:T. & T. Clark),第3卷,第254页。

3. Nigel Turner(1976),《风格》,参见《新约希腊语语法》,James Moulton编,爱丁堡:T. & T. Clark),第4卷,第42页。Carson同意这一观点:“马太……显然避免了希腊化希腊语中常见的eis(严格意义上的‘进入’)和en(严格意义上的‘在’)的混淆;如果是这样,介词‘进入’强烈暗示进入与……或进入主权下的关系。这是进入弥赛亚之约社群的标志,也是向祂的主权承诺的象征”(第597页,着重号为后加)。

4. 1934,p.592.

5. 1963,3:255,原文斜体,着重号为后加。

6. 弗兰斯(R.T. France)(2007),《马太福音》(大急流城,密歇根州:艾德曼斯出版社),第1116页,原文斜体,着重号为后加。

7. 弗兰斯(France),1985,p.414.

8. 马文·文森特(1946年重印),《新约圣经字词研究》(大急流城,密歇根州:艾德曼斯出版社),1:149-150页,原文斜体。

9. 艾塞伦(Eiselen),p.995,原文斜体,着重号为后加;另见Alan M’Neile (1965),《根据圣马太记载的福音》(纽约:圣马丁出版社),第436页。

10. Alford,1:307,原文斜体,着重号为后加。

11. 罗伯特·米利根(Robert Milligan)(1975),《救赎计划的阐述和辩护》(纳什维尔,田纳西州:福音倡导者出版社),第405页。

12. 汉斯·比滕哈德(Hans Bietenhard)(1976),“onoma”,《新约神学新国际词典》,编辑,科林·布朗(Colin Brown)(大急流城,密歇根州:佐恩文出版社),2:654。

13. 请注意,插入 “象征性地 ”一词是主观的解释,而不是客观的语言分析。同样的说法也适用于这样的理论,即一个人在相信的那一刻已经接受了神的救恩,通过这种恩典,罪已被洗净,那么洗礼的目的就是提供一个外在的展示或公开的宣告,即这个人已经得救。这种说法认为,洗礼是一种象征——一个在信心之下已经获得赦免的可见表达。因此,洗礼是“内在恩典的外在标志”,是一种转变之后的“见证”或“公开宣告”,表明该人已经得救,就像警察穿戴的“徽章”或“制服”—— 仅仅是穿戴者已经成为的外在标志。例如,肯尼思·维斯特(Kenneth Wuest)在称赞了曼泰的 “因果 ”(eis )概念后说:“因此,我们就有了水洗礼在《圣经》中的含义。它是人们得救的见证。因此,只有接受主耶稣为其个人救主,并相信祂的宝血能救赎罪孽的人,才是唯一合适的水洗礼接受者。”(1943),《英语读者的希腊文新约宝藏》(密歇根州大急流城:艾德曼斯出版社),第78页,着重号为后加。这种神学化的唯一问题是,《新约》并没有区分实际的赦免和所谓得救后的“象征性”赦免。如果一个人得到了赦免,那么在事后 “象征化”这种赦免将是多余的了。一旦一个人忽视了《新约》中反复宣称洗礼是为了赦罪的明显意义,那么他就必须为洗礼编造一个替代目的。“象征”、“见证”、“图像”和“徽章”等概念无疑是富有创意的,也是为了回避《新约圣经》中关于罪的赦免是与水洗礼同时而非在此之前这一明显事实而编造出来的。唯一的问题是,无论从语法还是其他方面来看,都没有一丝一毫的《圣经》证据可以来证实它们。浸信会学者J.W. 威尔马斯问得好:“使用 “eis”来表示作为象征的行为与过去的事件或已完成的事实之间的关系,而这种象征的目的是作为徽章、宣言或纪念而提出,这样的例子在哪里呢?”“如果它仅仅是一个象征,或是一个客观课程,或是一个对已完成事实的表白,那么语言还有什么意义呢?或者我们怎能指望理解福音呢,如同从启示之口传下的,用人类的语言表达?”——J.W. 威尔马斯(1877年),《洗礼与赦罪》,《浸信会季刊》,亨利·韦斯顿编辑(宾夕法尼亚州,费城:美国浸信会出版协会),July,11:299,317, capitals in orig。或者如J.W. 麦卡维斯所解释的那样:“人们普遍认为,扫罗的罪在他受浸洗礼之前就已经得到了正真的赦免,而亚拿尼亚只是要求他正式地洗净它们。但这只是词语的组合,以掩盖缺乏想法的事实。一个人怎么能正式地做一件已经真正完成的事情,除非通过进行一个空洞和具有欺骗性的形式?如果扫罗的罪已经被洗净,那么他在接受浸洗礼时并没有洗净它们,而亚拿尼亚的语言是欺骗性的。但不可否认的事实是,亚拿尼亚给他这个命令时,他仍然不快乐,因此,未被赦免。在他接受浸洗礼后,他变得快乐了;在这期间发生了变化,这与他接受浸洗礼有关。”——(1872),《使徒行传注释》(肯塔基州列克星敦:特兰西尔瓦尼亚印刷与出版公司),第七版,第135页,原文斜体。莱比锡大学副教授兼新约圣经教席阿尔布雷希特·奥普克(Albrecht Oepke)在论述“洗礼的拯救意义”及其“与罪的赦免的连接”时,驳斥了“象征”观点:“因此,洗礼的意义取决于这样一个事实,即它是圣洁的上帝与罪人的一个真实行动。因此,《新约》世界观中排除了迷信和纯粹象征的理解……《新约》世界观中,洗礼作为一种纯粹的仪式或现实主义的象征,不可能有如此无与伦比的功效”——摘自他在《新约神学词典文章》(1964年,Gerhard Kittel编辑密歇根州大急流城:艾德曼斯出版社)中的文“ꞵάπτω,ꞵαπτίζω”,第1卷,第540页。或者如J.J范·奥斯特所解释的那样:“洗礼被称为‘重生的洗礼’,不是因为它促使重生,也不是因为它是重生的象征,而是因为它是真正的重生手段,如果真诚渴望并以信心接受(对于那些通过自己的自由行为受洗的成年基督徒来说,这一点是默认的)。”——(1870),《保罗至提多书》(纽约:查尔斯·斯克里布纳),第20页,原文斜体。

《新约圣经》中赋予洗礼象征意义的主要经文并没有阐述皈依后的概念。确实,洗礼是一个象征。但洗礼象征什么呢?它象征:(1)基督的死、埋葬和复活,见《罗马书》6: 3-4;(2)“割礼 ”中的 “割除 ”行为(罪与皮肤),见《歌罗西书》2: 11;以及(3)挪亚洪水的水,见《彼得前书》3: 20-21。任何人怎么能从这些明确的象征意义中摆脱出来,认为洗礼象征着过去的宽恕,而这种宽恕在浸入水中之前就已经实现了呢?抛弃神学上的先入为见,诚实的解经者就能得出结论,即《圣经》中没有任何地方论述洗礼在赦罪后的角色。恰恰相反,《新约圣经》明确将水洗礼与相关的象征(即基督的埋葬、割礼和洪水)联系起来进一步证实了浸洗礼作为赦罪的强制前提的重要性。参见Dave Miller (2003),“洗礼是象征吗?” Apologetics Press ,https://apologeticspress.org/APContent.aspx?category=11&article=1232&topic=379。

14.Bietenhard,2:655,着重号为后加。

15. W.E. Vine (1966年再版),《新约圣经词汇释义词典》(新泽西州Old Tappan:Revell出版社),第100页,着重号为后加;参见Wesley Perschbacher, 编(1990),《新希腊语分析词典》(马萨诸塞州皮博迪:Hendrickson出版社),第294页。

16. 1934,p.649,着重号为后加。保罗在指责哥林多人分裂行为时,意图揭示这一概念,提出三个关键问题,其中三个问题是:“你们是奉保罗的名受了洗吗?”(哥林多前书1: 13)。这个问题显然呼应了《马太福音》28:19。保罗试图提醒哥林多人,告诉他们当他们接受水洗礼时,是把自己置于基督的权柄之下,而不是保罗、亚波罗、矶法或任何其他人之下。

还要注意的是,保罗在《哥林多前书》1: 10-17的言论进一步强调了水洗礼对于得救的绝对必要性:“我的弟兄们,革来氏家里的人曾对我提起你们,说你们中间有纷争。 我的意思是,你们各人说:‘我是属保罗的’;‘我是属亚波罗的’;‘我是属矶法的’;‘我是属基督的。’基督是分裂的吗?保罗为你们钉了十字架吗?你们是奉保罗的名受了洗吗?”(哥林多前书1: 11-13)。保罗在使用“属于”某人(我[ Ἐγὼ] 与人的所有格)这个表达时意味着什么?他指的是一个人在另一人的权柄之下的状况。“属于”某人意味着被那个人拯救并受其管辖。因此,属于某人意味着“属于”(R.C.H. Lenski [1943],《圣马太福音释义》(明尼阿波利斯,明尼苏达州:奥古斯堡出版社),第42页;参见ISV,NRSV,RSV)或“跟随”(NIV,CJB,CEV,ESV, GNT,NCV,WEB)那个人。保罗向哥林多信徒提出的三个问题就包含了这种关系,这些问题指出了成为“属于”某人的必要条件。首先,要“属于”某人,那个人就必须相应地有资格让其他人跟随他、献身于他,并将其他人置于他的专属统治、主宰和控制之下。那个人必须是“不可分裂的”。不可分裂意味着他必须没有竞争者(例如保罗、亚波罗等)或竞争派系,他必须是你唯一的救主,是独一无二、无与伦比的的。他的追随者构成一个单一的身体,而他是这个身体唯一的头。因此,不可分裂的基督不允许有其他的头、主或身体。他拥有 “超越一切的权利”(Henry Alford [1874],《艾尔福德的希腊新约》(密歇根州大急流城:贝克出版社,1980年再版),第2卷,第477页)。你必须只忠于基督。第二,那个人必须为你被钉在十字架上。第三,你必须奉他的名受洗。正如在关于onoma的章节中所讨论的那样,奉某人的名受洗意味着将自己置于所被奉人的权柄之下,或如约翰·洛克所解释的那样,“以他的名义受洗,成为他的门徒,笃信他的教义和规则,并服从他的权柄”——(1751年),《圣保罗致加拉太书、哥林多前书和哥林多后书,罗马书和以弗所书的释义和注释》(伦敦:S. Birt, J. Walthoe等),第94页,着重号为后加。(也见Macknight,第144页;Robertson,《新约词汇图解》,第4卷,第75页)。

鉴于这些认知,还需要提出三个附加问题:(1)耶稣独一无二、不可分割的地位(即祂的神圣身份是救恩的必要条件吗?当然是。(2)耶稣的被钉十字架是救恩的必要條件吗?绝对是。(3)奉祂的名受洗是救恩的必要条件吗?如果前两个问题的答案都是 “是”,那么第三个问题的答案也必需是 “是”。既然由于经文的含义,这三个问题的答案都是肯定的,那么进一步得出结论,一个人只有在奉祂的名受洗之后才“属于基督”。洗礼对救恩如此重要,以至于保罗为自己施洗的人数较少而感到高兴,这样他就不会助长哥林多教会的分裂。由于哥林多教会内部的分裂气氛,保罗面临着一种风险,即留下洗礼与基督的救恩脱离关系的印象。正如威尔马斯(Willmarth)解释的那样:“以免基督应得的信仰和崇敬被‘瓜分’——而部分转移给杰出的管理者”(第313页)。“我们应该注意到,在保罗的思想中,十字架的牺牲与使我们分享其益处的洗礼是多么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 麦克加维(J.W. McGarvey )(1916),《帖撒罗尼迦书、哥林多书、加拉太书和罗马书》(俄亥俄州辛辛那提:标准出版社),第54页。实际上,正如保罗在同一书信中稍后强调的那样,哥林多人已受洗成为一个身体——基督的身体(12:13)。第12章第12节实际上是对“分裂”(1:10——Σꭓίσματα)的论述:“就如身体是一个,却有许多肢体,身体的肢体虽多,仍是一个身体,基督也是这样。”正如基督是不可分割的,祂的身体(教会)也应是不可分割的。这绝非贬低洗礼的重要性,也不是证明洗礼对救恩是无足轻重的,事实恰恰相反。《哥林多前书》1:13证明了受洗的重要性。没有一位神圣的主,祂的受难和水的洗礼,就不可能有基督徒。没有人能够“属于基督”。

17. 罗伯逊( A.T. Robertson )(1930),《新约中的词汇图解》(田纳西州纳什维尔:Broadman出版社),第1卷,第245页,着重号为后加。

18. 约瑟夫·塞耶(Joseph Thayer) (1977年再版),《新约希腊-英语词典》(密歇根州大急流城:贝克出版社),第447页,着重号为后加。

19. 同上,第94页。

20. 第301页,原文斜体,着重号为后加。

21. H. 利奥·博尔斯(H. Leo Boles) (1952),《马太所记载的福音》(田纳西州纳什维尔:福音传播出版社),第564-565页,着重号为后加。另见Lange (1884),第1卷,第557页——“在三位一体神的权柄之下,并归于其权柄之下的洗礼。”同时参见G.G. Findlay(无日期),《保罗的第一封至哥林多人的书信》载于《解经者的希腊语圣经》中, W. 罗伯逊·尼克尔(W. Robertson Nicoll)编辑(密歇根州大急流城:Eerdmans出版社),第766页——“‘以……名字’表示持有者的属性和权柄。”关于权柄概念的更多讨论,请参见Dave Miller (2012),《顺服于祂的主权》(阿拉巴马州,蒙哥马利:Apologetics Press)。

22. 塞勒斯·克莱恩(Sellers Crain )(2011), 《今日真理评论:马太福音14-28章》(阿肯色州,锡尔西:资源出版),第484页。

23. 布鲁斯(F.F. Bruce )(1963), 《书籍与羊皮纸》(新泽西州,西伍德:弗莱明H.雷维尔),第66页,着重号为后加。

24. 詹姆斯·穆尔顿和乔治·米利根(James Moulton and George Milligan) (1930), 《从纸草文献和其他非文学来源中解释的希腊文新约词汇》(密歇根州,大急流城:厄德曼斯,1982年再版),第451页,第一次着重号在原文中,第二次着重号是后来加上的。

25. 亚历山大·苏特(Alexander Souter )(1917), 《希腊文新约圣经s袖珍词典》(牛津:克拉伦登出版社),第46页。苏特曾担任牛津曼斯菲尔德学院新约希腊文和释经学教授,后来接替威廉·拉姆塞(William Ramsay)成为阿伯丁大学的人文学钦定教授。他出版了一个新约希腊文版本,1881年的英文修订版(ASV 的英国前身)就是以该版本为基础的。

26. 弗雷德里克·丹克尔(Frederick Danker), 修订和编辑 (2000), “ὄνομα,” 《新约圣经及其他早期基督教文献的希腊文-英语词典》(伊利诺伊州,芝加哥:芝加哥大学出版社),第713页。

27. 第645页。

28. 同上,着重号为后加。

29. 第3卷,第146页,着重号为后加。

30. 第302页,原文斜体,着重号为后加。参见大卫·施奈德(David Schneider )(2017), “重新审视马太福音28章和罗马书6章中的洗礼神学中的希腊介词‘EIS’” 《协同神学》,https://goo.gl/6dDhgW—“受洗‘进入名字’描绘了一个人从神的名外转移到神的名内——神的家庭——享受所有家庭的祝福和责任。”

31. 第323页。参见拉尔斯·哈特曼(Lars Hartman )(2013), 《走近新约经文与语境:论文集 II》(德国,图宾根:莫尔西贝克),第145页及以下。另见Murray Harris (1978), “希腊文新约中的介词和神学,”在Colin Brown编辑的《新国际新约神学词典》(大急流城,密歇根州:尊达文),第3卷,第1209页,他总结了三种观点:“它可能表示所有权的转移”,即“受洗的人转归三位一体的上帝所有”;也可能表示 “通过洗礼,赋予某人由耶稣基督所完成的救恩的益处”;或者 “表示某物、仪式或行为的基本参照或目的。”注意这三种观点都假设洗礼在救恩之前。参见Wilhelm Heitmuller (1903), 《奉耶稣之名》(哥廷根:范登霍克与鲁普雷希特)。

32. 麦克加维(J.W. McGarvey )(1875), 《新约评论:马太和马可福音》(阿肯色州,迪莱特:福音光明出版),第254页,原文斜体,着重号为后加。

33. 比斯利-默里(G.R. Beasley-Murray )(1966), 《今日与明日的洗礼》(纽约:圣马丁出版社),第93-94页。

34. 阿道夫·冯·施拉特(Adolf von Schlatter) (1955), 《新约时期的教会》,保罗·莱弗托夫翻译 (伦敦:SPCK出版),第26页。

35. 约翰内斯·林德布洛(Johannes Lindblom) 认为 maqhteuvsate (“使人成为门徒”——DM) 也可以恰当地翻译为 Хριστιανοὺς ποιήσατε (“使人成为基督徒”——DM) 见 (1919), 《耶稣的使命和洗礼教义,马太福音28:18-20,以及对基督教洗礼起源的研究》(Jesu missions-och dopbefallning, Matt. 28:18-20, tillika en studie överdet kristna dopets ursprung) (斯德哥尔摩:瑞典教会执事委员会出版社),第1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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