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爱的上帝怎能让灵魂下地狱?
《圣经》关于不信者将受到永恒惩罚的教导可能比任何其他教导都“造成”了更多的无神论者。20世纪初流行的不可知论者伯特兰·罗素表示,他既不“相信人们可以承认福音书中描述的基督具有超凡的智慧,也不相信基督具有超凡的良善”,之后他又表示,他并不关心其他人对基督的评价,而是“关心基督在福音书中的表现”1为什么呢?罗素在其广为流传的小册子《为什么我不是基督徒》中指出,“基督的道德品质中有一个非常严重的缺陷,那就是祂相信地狱。我自己不觉得任何一个真正拥有人道主义精神的人会相信永恒的惩罚。《福音书》中描述的基督当然相信永恒的惩罚。”2
许多基督徒愚蠢而虚伪地回避《圣经》中关于地狱的教导,但却经常提到《圣经》有关天堂的事情。然而,正如罗素和许多其他基督评论家所清楚知道的那样,根据耶稣和《圣经》作者的说法,“永恒的惩罚”与“永恒的生命”一样是真实的。在向祂的门徒解释神如何在审判时分辨义人和恶人(马太福音25:31-45)之后,耶稣告诉他们,恶人“要进入永恒的惩罚,但义人要进入永恒的生命”(25:46,ASV)。3在这之前祂曾说恶人会被送进“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马太福音25:41)。地狱的火“永不熄灭”(马可福音9:43),吞噬地狱居民肉体的“虫子”“不死”(马可福音9:48),而那些由于拒绝接受神通过基督赐予的救赎恩赐而陷入地狱的恶人“要受永恒毁灭的惩罚”(帖撒罗尼迦后书1:9,RSV)。就像在所多玛,当“火与硫磺从天上降下来,把他们全都灭掉,人子显现的日子也是这样”(路加福音17:29-30)。因此,正如耶稣教导的,“我的朋友,我对你们说,那最多只能杀人身体而不能再做什么的,不要怕他们。我提醒你们该怕的是谁:该怕那杀了以后又有权柄把人扔在地狱里的。是的,我告诉你们,正要怕他”(路加福音12:4-5)。
伯特兰·罗素指责耶稣的布道充满了“对那些不听祂布道的人的报复性愤怒”。他指出,“你不会在苏格拉底那里找到这种态度。你会发现苏格拉底对那些不听他的人非常平和文雅;在我看来,平和文雅的态度比愤怒的态度更符合智者的风范。”他补充道:
我真的不认为一个天性善良的人会将这种恐惧和害怕引入世界……我必须说,我认为所有这种教义,即地狱之火是对罪恶的惩罚,是一种残酷的教义。这种教义把残酷带入了世界,让世人世世代代遭受残酷的折磨;而《福音书》中的基督,如果你能像祂的编年史作者所描述的那样看待祂的话,肯定会认为祂对此负有部分责任。
那么,你有了答案:当这些记载充满了地狱之火与硫磺的布道时,人们如何能够相信和接受来自基督的编年史作者(即福音书作者)的信息?
思考一下耶稣和《圣经》中关于地狱的教导,在逻辑上不应该让任何人成为无神论者的四个理由。首先,伯特兰·罗素表示他不“觉得”任何“有人性的”人会相信永恒的惩罚,即然基督相信,那么祂的“道德”品格就有“缺陷”。然而,真理、客观性和逻辑论证并不是建立在人们的感觉之上的。无神论者无法从逻辑上谴责《圣经》中关于地狱的教导在客观上是“不人道的”和“不道德的”,同时又相信人类是在数十亿年的时间里从岩石和啮齿动物中偶然产生的。如果不存在一个永恒的、超自然的造物主,那么客观的4善恶、正义和残酷在逻辑上就不可能存在。真正的善恶、公平与不公平只有在存在某种真实、客观的参照点时才能存在——“某种客观标准……它不同于特定的道德规范,具有可被认可的强制性特征”5事实上,无神论者对《圣经》中关于地狱的教导所能“争辩”的最大理由就是他们“觉得”地狱是“不道德的”,但他们实际上无法证明这一点。
其次,无神论者和不可知论者对地狱的评估也是失败的,因为他们没有理解《圣经》关于罪的真实性、冒犯性和严重性的教导。这种失败不足为奇,因为一个人如果对上帝和《圣经》没有正确的认识,就不可能对罪有正确的看法。一旦一个人认识到上帝的存在,认识到《圣经》是祂的话语,6他就会知道世上没有“善意的谎言”、“无害的‘另类生活方式’”或单纯的“婚外情”。只有真理或谎言。只有神的无限正确的道路与人类所有的骄傲的道路之分。只有纯粹的圣洁与令人厌恶的不圣洁之分。只有光明与黑暗。即然“神是光,在祂里面一点黑暗都没有”(约翰一书1:5),祂固有的纯洁和圣洁的本性不会允许祂容忍无法无天的行为(哈巴谷书1:13;以赛亚书59:1-2;约翰一书3:4)。
第三,神的完全公正要求对罪行进行惩罚。《圣经》显明了神是百分之百公正的。祂没有任何不公平之处。“公义和公平是你的宝座的根基,”诗篇作者感叹道(诗篇89:14),“祂的作为完全,祂一切所行的都公平;祂是信实无伪的神,又公义,又正直。”(申命记32:4)。一个公正的法官是不徇私情的(申命记1:17),神“不看人的情面,也不受贿赂”(申命记10:17)。一个腐败的法官让有罪的人逍遥法外,而一个公正的法官则会对违法者进行公正的审判。“行不义的人必受不义的报应;主并不偏待人”(歌罗西书3:25)。有罪的人不能通过“买通”来逃避惩罚。他们不能通过“讨好”来摆脱正义的审判。正如一个地上王国的公民会因为恶人受到惩罚而欢欣鼓舞一样,人类也应该因为我们有一位同样会惩罚恶人的公正的审判者而欢欣鼓舞。
“但等等!一个公正的法官不会永远惩罚人!”谁说的?是那个对罪恶的可憎性和神的圣洁有轻蔑、随意看法的罪人说的?是那个犯罪却不喜欢坐牢的罪人说的?是那个不完全公正的人说的?是那个与神的全知相比几乎一无所知的人说的?更何况,公正和公平的判决和惩罚(即使在物质界)往往远远超过犯罪实际发生的时间?一个人可能只用一秒钟就谋杀了一个无辜的人,但却可以在监狱里度过接下来的15亿秒(或50年)。确实,想到被永远惩罚是一个令人震惊、可怕的想法,但实际上,只有全知、无限智慧和完全公正的法官才能决定对未受赦免之罪的适当惩罚。事实上,根据《圣经》中关于地狱的教导来拒绝神,是一种基于情感的拒绝,而不是基于证据的拒绝。
第四,也是最后一点,虽然“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马书3:23),虽然所有罪人都应受到永恒的惩罚,但由于神的完美之爱,没有人必须下地狱。神给了我们一个全能的、属灵的救生索(罗马书1:16)。确实,“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罗马书6:23)。一些不信者喜欢谈论神的“报复性愤怒”,但他们故意忽视了《圣经》的总主题——“神就是爱”(约翰一书4:8)。祂不希望任何人毁灭(彼得后书3:9)。神“愿意所有人得救”(提摩太前书2:4)。从可憎的罪进入世界的那一刻起,神就开始表明祂对罪的问题的解决方案(创世记3:15;12:1-3)。在《旧约》的数千年应许和预言中,指向了最终的“神的羔羊,祂除掉世上的罪孽”(约翰福音1:29),“神差遣祂的儿子”来救赎罪的奴隶,使他们成为神的儿女(加拉太书4:4-5)。“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因为神差祂的儿子到世上来,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约翰福音3:16-17)。确实,神如此慈爱,不仅警告我们关于未受赦免之罪的永恒后果7,甚至当我们陷入罪时,神还亲自承担了我们罪的惩罚,使我们得救!那么,为什么仍然有许多人要下永恒的地狱呢?因为他们选择了这样做。因为他们“践踏神的儿子,将使他们成圣之约的血当作俗物,并亵渎施恩的灵”(希伯来书10:29)。
注释:
1伯特兰·罗素(1927年),《为什么我不是基督徒》,
2同上。
3为了详细回应那些声称“永恒的”地狱并不是指“时间”或“持续时间”,而只是暗指其“本质”消灭论者,请参阅埃里克·莱恩斯和凯尔·巴特(2005年),《地狱的永恒性[第1部分和第2部分]》,Apologetics Press,《理由与启示》,1月和2月,
https://apologeticspress.org/APContent.aspx?category=11&article=1474&topic=427; https://apologeticspress.org/apcontent.aspx?category=11&article=1475.
4不受人们情感的影响。
5托马斯·B·沃伦和华莱士·I·马特森(1978年),《沃伦-马特森辩论》(琼斯伯勒,AR:国家基督教出版社),第284页。
6参见埃里克·莱恩斯和凯尔·巴特(2017年),《相信的理由》(See Eric Lyons and Kyle Butt (2017), Reasons to Believe)(蒙哥马利,AL:Apologetics Press),第1-50页。
7虽然伯特兰·罗素批评基督宣讲地狱,而称赞苏格拉底对不听他话的人“温和而文雅”,但苏格拉底面对的并不是人类所能听到的绝对的、最重要的信息:通向永生的道路与永恒惩罚的悲剧。从逻辑上讲,耶稣警告他人关于地狱是祂(或任何人)所能宣讲的最有爱的事情之一。毕竟,如果祂关于地狱的讲道能说服人们跟随上帝恩典的“道路”通往永生(约翰福音14:6),那么祂就拯救了他们免于永恒的死亡。没有人认为消防员、警察或医生在警告他人潜在的身体危险或死亡时是不友善的,那么在逻辑上,又怎么会有人认为耶稣在警告祂的听众有关最大的悲剧——与神的灵性上永恒分离是不友善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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