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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们必须受苦吗?

在到达应许之地的边界时,以色列人派出了 12 个探子对该地区进行侦察。12 个探子中的 10 个带回了对迦南地状况的 “邪恶 “分析(民数记 13:32),人们接受了他们不忠实的评估。上帝判定这些人要在沙漠中蜿蜒 40 年,直到所有 20 岁以上的人都死去(民数记 14:29)。上帝只允许下一代人进入迦南地(民数记 14:30-31)。

但是,在此期间,这些孩子,年轻的一代该怎么办?难道他们也要为父母的罪受苦,在沙漠中流浪 40 年吗?请注意上帝的回答 “你们的儿子要在旷野牧羊四十年,承受你们不忠的罪……”(民数记 14:33)。其他译本将最后一句译为 “为你的不忠受苦”(NASB、NIV;参见 ESV、RSV)。孩子们将因父母的不忠而受苦。许多人根本不接受这一圣经原则。他们不明白无辜的人怎么会为他人的罪受苦。这种误解很容易导致进一步的错误:试图抵消人类不顺服神所造成的不可避免的后果(参民数记 14:40-45)。

当父母离弃教会时(希伯来书 10:25),他们的罪就会以失去教导、父母榜样不佳、缺乏基督徒交往等形式对子女造成影响。子女因父母的罪而受苦。

当父母通过吸毒、酗酒、吸烟、感染性病等方式虐待自己的身体时,他们的孩子在出生时就会出现身体问题,以后还会经历营养不足、经济拮据、被忽视等困难。孩子们因父母的罪孽而受苦。

如果父母虚伪地教导子女要以某种方式行事,但自己却不听劝告,还为自己的行为找借口,告诉子女 “照我说的做,而不是照我做的做”,那么子女长大后就会拒绝父母的良好教导。孩子们因父母的罪孽而受苦。

当父母违反上帝的律法离婚再婚,形成在上帝看来不能继续的通奸关系时,孩子们会经历排斥、孤独和困惑。如果父母顺从上帝,终止非法婚姻,孩子们将生活在一个不尽人意的家庭环境中。孩子们将为父母的罪受苦。但这并不能成为鼓励父母继续通奸以减少子女痛苦的理由。

孩子们必须受苦吗?可悲的是,当父母犯罪时,孩子们是要受苦的。但是,与其改变上帝的律法,怀疑上帝的仁慈,或者逃避罪的后果,不如把责任归咎于人:人对上帝的蔑视。然后,无论如何都要顺服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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