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程度和惩罚程度
问题: 天堂的奖赏有等级之分吗?同样,地狱里的惩罚也有程度之分吗?
答案: 任何与人类最终永恒居所的具体性质有关的话题都应该引起所有有责任感的人的极大兴趣,因为每个人最终都将居住在永恒之中(见汤普森,2000a,第 33-39 页;2000b,第 41-47 页;2000c,第 49-55 页)。因此,我们经常思考来世会是什么样子的问题也就不足为奇了。每当我们考虑精神方面的重要问题时–就像讨论灵魂的命运时一样–唯一可靠的信息来源必然是灵魂的创始者和维系者。上帝是物质和精神万物的创造者(《创世纪》1:1 及以下;《出埃及记》20:11),他本身也是灵的存在(《约翰福音》4:24),他是灵魂的最终源泉(《传道书》12:7)。因此,《圣经》作为上帝启示的话语(提摩太后书 3:16-17;彼得后书 1:20-21),必定是这方面的最高权威。因此,要回答任何有关永恒的问题,我们都必须求助于圣经。
永恒奖赏的程度
首先,必须指出的是,每一个忠实于上帝的追随者最终都会得到永恒的奖赏。使徒约翰在《启示录》中用惊人的语言描述了当这个世界最终结束时义人的命运: “看哪,神与人同住。他要与他们同住,他们要作他的子民,神要亲自与他们同在….。得胜的必承受这些东西;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儿子”(21: 3,7, RSV)。此前,约翰曾用这些话鼓励他的读者: “你至死忠心,我就赐你生命的冠冕”(启示录 2:10)。约翰的同事、使徒保罗称那些忠心侍奉耶稣的人为 “永生有望的后嗣”(提多书 3:7)。《希伯来书》的作者称基督是 “为一切顺从他的人,创始成终永生的救主”(5:9)。
其次,同样重要的是要认识到,每个圣徒都会 “按着自己的行为 ”得到奖赏。马太写道:“因为人子要在他父的荣耀里,同他的使者降临,那时,他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16:27)。保罗在《罗马书》2:5-7 中使用了几乎完全相同的话:“但你因刚硬不悔改的心,在神忿怒和公义审判显明的日子,为自己积蓄忿怒;神要照各人的行为定各人的罪”。甚至在《旧约》时代就有这样的观念。所罗门写道:”你若说:‘我们不知道这事’,那称量人心的岂不思量这事吗?那看守你灵魂的,岂不知道吗?他岂不照各人的工价报应各人吗?”(箴言 24:12)。
主口中的寓言同样表明,每个人都将根据自己的行为受到审判。《路加福音》19:11-27 中记载的 “英镑 ”寓言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有一个贵族到远方去,要得一个王国回来。他叫了十个仆人来,每人给他们十镑,对他们说:”你们在这里做买卖,等我来。但他的百姓恨他 派使者追赶他 说 “我们不愿让这个人统治我们” 他得了王位,又回来了 他吩咐把这些仆人,就是他给了他们钱的人,叫到他跟前,好让他知道他们做买卖得了什么。第一个仆人来到他面前说:“主啊,你的钱又赚了十磅。” 耶稣说:“你这好仆人,做得好!因为你在微小的事上忠心,就有十座城的权柄。” 第二个人说:“主啊,你的一金赚了五金。” 又对他说:“你也要掌管五座城。” 又有一个人来,说:“主啊,看哪,这是你的钱,我把它放在巾子里,因为我怕你,因为你是个节俭的人,你把没有放下的拿起来,把没有播种的收割了。” 耶稣对他说:”你这恶仆,我要从你自己口中审判你。你知道我是个节俭的人,没有放下的就拿起来,没有种下的就收割;那么,你为什么不把我的钱存入银行,等我来的时候连本带利都要呢?” 他对站在旁边的人说:“从他那里拿一镑,给那有十镑的人。” 他们说:“主啊,他有十磅。” 我告诉你们,凡有的,还要给他;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
读了这个寓言(以及《马太福音》25:14-30 中的才干寓言)之后,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某些人比其他人得到了更多的英镑/才干,因此也要对这些英镑/才干负责。忠心的仆人稳妥地投入了十英镑,获得了管理十座城的权力。第二个仆人得到的报酬也与他对主人尽责的程度成正比。他明智地投资了五英镑,作为回报,他获得了管理五座城市的权力。因此,我们没有理由不相信,如果第三个仆人同样忠诚,他也会得到与他的投资相称的回报(很可能是一个城市的权力)。这个寓言告诉我们以下几点: (1)上帝的所有仆人都被赐予了不同的能力;(2)所有忠实地管理他们被赋予的能力的人都会得到奖赏;(3)上帝的管家将根据他们用被赋予的能力所取得的成就得到奖赏。[当然,这并不是说天堂是靠人的行为 “赢得 ”的(见 汤普森, 1999, 第 47-49 页)。《以弗所书》2:8-9 明确指出,救赎是上帝白白赐予的礼物,不是因为人的任何功绩而赐予的。相反,基督徒在此时此地所做的工作为他们带来了永恒的荣耀–荣耀的重量因人而异(哥林多后书 4:17)]。
如果信徒要根据他们的行为接受审判(《马太福音》16:27;25:31-46;《启示录》20:12),那么顺理成章的是,那些负有最大责任的人可以期待最严格的审判。事实上,《圣经》教导的正是这样一条原则。耶和华嘱咐先知以西结说
人子啊,我立你作以色列家的守望者,所以你要听我口中的话,从我给他们警告。我对恶人说:“你必死”,你却不警告他,也不说话警告恶人离开他的恶道,救他的性命;这恶人必死在他的罪中;但他的血,我要向你讨回来。你若警告恶人,他不转离恶行,也不转离恶道,他必死在他的罪中;你却救了你的灵魂。你若不警告义人,他必死在罪中,他所行的义事也不被记念,我要向你讨他的血。然而,你若警告义人,叫义人不犯罪,他也不犯罪,他就必存活,因为他受了警告;你也拯救了你的灵魂(以西结书 3:17-21)。
古代的传道者和先知被赋予了多么令人敬畏和恐惧的责任。千年之后,雅各发出了这样的警告: “我的弟兄们,你们不要多作教师,因为知道我们必受更重的审判”(雅各书 3:1)。
那些认为上帝会平等地奖赏每一位圣徒的人,常常引用基督在《马太福音》20:1-15 节中所讲的寓言来支持他们的立场。在这个寓言中,主讲到一个地主需要工人来帮助他管理葡萄园。这个人到集市上找工人,找到几个人后,同意付给他们每人一个第纳利。大约到了第三个小时,他又去市场寻找更多的工人。他又去了两次,然后在第十一个小时,他找到了更多的人来帮忙。这最后一批人只工作了一个小时,然而当一天结束,所有的人都排着队领取工资时,这些 “第十一个小时 ”的工人首先拿到了他们的工资–一个完整的第纳利。其余的人也得到了同样的报酬。当主人终于拿到他当天早上最先雇佣的工人的工资时,他给了他们与其他人相同的工资。那些 “第一个小时 ”的工人非常愤怒!他们被雇得最早,工作时间最长,却要和那些只工作了一个小时的工人得到同样的报酬,这种想法让他们无法接受。《马太福音》的经文说,“他们对户主发怨言”(第 11 节)。但雇用他们的人只是简单地回答:”朋友,我没有做错什么。你们不是同意我给你们一钱吗?拿着你的东西,走你的路去吧。我想给最后这个人和你一样的钱。我想怎样处置自己的东西,难道不合法吗?(第 13-15 节)。
那些教导上帝会平等地奖赏祂每一个忠心跟随者的人认为,这个寓言中的银币代表永生(例如:赖特,1980 年,122:531;科夫曼, 1974, p.307),既然每个工人都得到了一个银币,其含义就是奖赏不可能有 “等级 ”之分。然而,这不可能是这个寓言的教导。著名圣经学者伦斯基(R.C.H. Lenski)在他对《马太福音》的注释中解释了其中的原因。
那些认为 “银币 ”就是永生的人,当然会把 “晚上 ”视为最终审判或死亡时刻。即使在这节经文中也不可能是这个意思,因为永生从来都不是靠人的劳动换来的。apo与didōmi的组合意思是 “给予应得的”。永生从来不是任何人应得的,无论是在皈依时第一次得到永生,还是在信徒进入天堂时完全享受永生(1943 年,第 772-773 页,后加)。
如果 这个寓言说的是最终审判,那么它确实为每个人的永恒奖赏平等提供了有力的论据。但这个寓言是在讲最终审判和永恒奖赏吗?不,不是。在《马太福音》20:11 中,经文明确指出,那些整天劳作的人 “对家主发怨言”。对于这些人,H. 利奥-博尔斯 评论说:“他们嫉妒;他们的眼睛是邪恶的”(1952 年,第 400 页)。但圣经明确指出,天堂里没有嫉妒(启示录 21:27)。伦斯基正确地指出 “在这里,我们应该清楚地看到,将第纳尔等同于永生的可能性被消除了。天上的圣人可能会对上帝发出怨言,这种想法令人震惊”(第 775 页)。
此外,葡萄园的主人吩咐整天在田里劳作的工人:”把属于你的东西拿起来: “拿起你的东西,走你的路”(第 14 节,后加)。伦斯基将这句话翻译为 “拿起你自己的东西,走吧”,然后指出:”这个主人和他已经完了:
这位主人与他了断了。这是这个寓言的高潮部分。这个hupage[离开]的意思不可能是:“去吧,满足于你的工资吧!” 它与4:10中的命令式完全相同,总是指离开,参见8:13; 19:21…. 这个人在教会里工作,是为了从教会里得到什么。他得到了他为之工作的东西,仅此而已。他受到的待遇与 6:2, 5 中提到的伪善者如出一辙:“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他们已经得了他们的赏赐!”也就是说,他们已经得到了全部的报酬。……那些即使在教会中工作也不愿意学习神圣恩典的人,最终将失去这种恩典;那些一心追求公义而拒绝超越公义的人,最终将得到公义(第 777 页)。
如果我们把这个寓言解释为葡萄园的主人代表上帝,而银币代表永恒的奖赏,那么我们该如何解释那些整天工作的人得到了银币,却被葡萄园的主人打发走的事实呢?这种观点能与保罗在帖撒罗尼迦前书 4:17 中所说的 “我们也要这样与主同在 ”相一致吗?
如果这个寓言不是在讨论最后的审判(事实并非如此),如果银币不代表永生(事实也并非如此),那么这个寓言的意义何在?基督似乎是在向他的犹太听众说明外邦人在天国中的地位–我们从后来的《新约》著作中得知,这个话题在第一世纪的基督徒中引起了一些争议。已故的《福音代言人》前编辑盖伊-伍兹(Guy N. Woods)就基督的讨论写道
在许多学者的心目中,这很可能是为了表明,在 “第十一个小时 ”进来的外邦人,将在王国(说这些话时,王国即将建立)中享有与犹太人同样的特权,而犹太人在许多世纪以来一直是主的宠儿和选民。虽然他们在受邀方面排在最后,但他们将通过接受并献身于福音而成为第一;而犹太人,由于他们的叛逆和不信,将被断绝关系(1976 年,第 231 页,原文括号内的注释)。
许多保守的圣经注释家都提出过这样的观点,包括亚当-克拉克(Adam Clarke)(注:5:194-197)和 H. 利奥-博尔斯(1952 年,第 400-401 页)。一位名叫沃茨的作家是这样说的
这个寓言的目的并不是要表现圣徒在审判日的最终奖赏,而是要表明犹太人这个民族在一千多年前就已蒙召成为神的子民,并承担了当时的重担和炎热,即许多仪式的劳苦和束缚,但在神的尊崇中,他们不应该比在最后时刻或犹太教统治结束时蒙召的外邦人更有优势(引自 乌斯, 1980, 122:532)。
虽然工人的比喻确定了所有应得的人(犹太人或外邦人)都会继承奖赏,但它也强调了上帝的恩典。正如伦斯基所说
这个寓言中的警告表明了我们的责任。如果我们对恩典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无论我们在教会中的地位有多高,无论我们做了多少工作,我们都将失去永生(1943 年,第 781 页)。
但银币又是什么呢?如果不是永生,它又代表什么呢?伦斯基的结论是–我们认为是正确的–银币代表着一个人作为主的教会成员在世上所得到的祝福。
晚上支付的银币构成了与我们的基督徒职业和工作相关的世俗祝福,这些祝福在我们工作的整个期间就已经成为我们的了。我们每个人都会得到他的银币;每个人都会享受到与教会生活相关的同样的属世福分。新皈依者和老皈依者、传道人和[会友]、孩子和耄耋老人都会得到同样的好处(第 772 页)。
奖励不平等的原因
《马太福音》第 20 章中耶稣的比喻并不是在讨论永恒奖赏的平等问题,《圣经》中明确描绘了某些人在天堂中获得独特而尊贵的地位,这一点使耶稣的比喻更加可信。《启示录》15:3 指出,在天堂,“他们唱神仆人摩西的歌和羔羊的歌”。我们中肯定没有人会如此大胆地认为,天上的主会像歌颂摩西那样歌颂我们。此外,约翰在《启示录》21:14 中写道,“城墙有十二根基,上面有羔羊十二使徒的十二个名字”。虽然我们承认约翰所使用的某些词语具有一定的比喻性,但原则依然存在:使徒们最终将在天国中占据更重要的位置。《路加福音》第 16 章也描绘了亚伯拉罕在来世比拉撒路拥有更高的地位和权力。再看马可福音 10:40,其中雅各和约翰请求主允许他们在荣耀中坐在祂的旁边,一个在祂的右边,一个在祂的左边。耶稣回答说 “坐在我的右边或左边,不是我所赐的,乃是为他们所预备的。一些荣耀的生命(无论是天使还是人类)将在救世主身边占据一个与众不同的位置–一个只为他们保留的独一无二的特殊位置。
有些人反对不同奖励的观点,声称天堂将是完美的,而完美的东西既不能改进也不能减少。然而,耶稣指出,“一个罪人悔改,在天上也必欢喜,比九十九个不用悔改的义人更欢喜”(路加福音 15:7,后加)。因此,至少在某种意义上,天堂里的喜乐是有程度之分的。圣经中明确教导的天国奖赏程度原则应该激励每个基督徒 “趁着白昼作工,因为黑夜来到,人就不能作工了”(约翰福音 9:4)。
永恒惩罚的程度
如果天堂的奖赏有等级之分,那么地狱的惩罚是否也有等级之分呢?确实如此。在谈到永恒的折磨时,《圣经》多次提到那些将遭受或轻或重的痛苦的人。每次提到时,惩罚都与所错失的机会成正比。那些有无数机会顺从福音却仍然拒绝接受福音的人,将比那些很少或根本没有机会接受基督的人受到更大的惩罚。耶稣在训斥伯赛大和哥拉辛两城的居民时也表达了同样的意思。
你有祸了,所拉丁!你有祸了,伯赛大!因为推罗和西顿若行了在你们身上所行的大能的事,他们早已悔改,披麻带灰了。但我告诉你们,推罗和西顿在审判的日子,必比你们更 可容忍。迦百农啊,你要升到天上去吗? 你要下到阴间去吗?因为在所多玛所行的大能事,若在你身上行了,就必一直到今日。但我告诉你们,在审判的日子,所多玛的地比你们 更可容忍(马太福音 11:21-24,着重号后加)。
耶稣的这番责备是针对那些犹太城市的,祂曾在那里进行了大量的布道工作,有时甚至还在那里行了神迹。与周围的许多人相比,这些城市的居民有更多的机会接受弥赛亚,但他们却坚持拒绝祂。另一方面,推罗和西顿这两座外邦城市因其邪恶而闻名,但在审判日,他们将受到较轻的惩罚,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们被剥夺了直接接触基督的信息和神迹的机会。所有人都将受到惩罚,因为所有人都拒绝了上帝的律法。但这并不是同等的惩罚。希伯来书的作者进一步强调了这一点,他提到了那些 “将神的儿子踩在脚下 ”的人将受到的 “更重的刑罚”(10:29)。还请注意彼得关于等待着不忠实、背道的基督徒的可怕命运的严厉声明:
因为他们既因认识主救主耶稣基督,脱离了世上的污秽,若再被世上的污秽缠住,胜了他们,末后的景况就比先前更不好了(彼得后书 2:20-21,着重号后加)。
如果说彼得的陈述说明了什么,那就是说明了惩罚的程度。
但是,也许最有说服力的关于惩罚程度概念的论证来自耶稣关于恶仆的比喻,记录在路加福音 12:42-48 中。
主说:”那忠心聪明的管家,就是他的主人派他管理全家,按时分给他们食物的,那仆人是谁呢?那仆人是有福的,就是他的主人来的时候,看见他这样行的。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主人必叫他管理他一切所有的。但那仆人若心里说:’我主迟延不来’,就开始打骂婢女,吃喝醉酒,那仆人的主必在他所不盼望的日子,在他所不知道的时候来到,把他劈开,把他的分派与不忠心的人同在。那仆人知道主人的旨意,却不预备,也不照着他的旨意行,必多受鞭打;不知道的,行了该受鞭打的事,必少受鞭打。多给谁,就要向谁多取;多交谁,就要向谁多求”(同上)。
这个寓言最后一节的意思是不可避免的。所有的恶人都将受到惩罚;然而,与那些知道真理却不顺从真理的人相比,那些了解基督的机会有限的人将受到 “较少的鞭打”。
《圣经》是否教导了天堂奖赏的程度?是的,有。它也教导了地狱中的惩罚程度吗?是的,有。当然,好消息是天堂的救赎向所有人敞开(约翰福音 3:16;罗马书 6:23)。没有人必须下地狱。当基督代表我们被赎回时(提摩太前书 2:4),祂偿还了祂本不欠下的债,也偿还了我们无法偿还的债–这样我们就能永远活在造物主的面前(马太福音 25:46)。上帝不喜悦恶人的死亡(以西结书 18:23;33:11)。我们也不应如此。正如一位作家所说 “从火海中被夺走的人,除了对失丧之人的同情和关切之外,不会有任何其他感觉”(伍德森,1973 年,第 32 页)。当我们发现自己罪恶的丑恶本质时,我们不仅应该渴望拯救自己 “脱离这弯曲的世代”(使徒行传 2:40),而且还应该满腔热情地警告恶人他们即将面临的厄运(以西结书 3:17-19)。
参考资料
利奥-博尔斯 (1952), 《马太福音注释》(田纳西州纳什维尔): 福音代言人).
亚当-克拉克(无日期),《克拉克的评论》(纽约:阿宾顿-科克斯伯里)。
科夫曼,伯顿(1974 年),《马太福音注释》(德克萨斯州阿比林:ACU 出版社)。
库尔费斯,M.C.,编辑. (1921),利普斯科姆和苏威尔的问答(田纳西州纳什维尔 麦克奎迪).
伦斯基,R.C.H. (1943),《圣马太福音的解释》(明尼阿波利斯:奥格斯堡)。
汤普森、伯特 (1999),《我的君主、我的罪、我的救赎》(亚拉巴马州蒙哥马利:神学出版社)。
汤普森-伯特(2000a),《灵魂的起源、本质和命运–第三部分》,《理性与启示录》,20:33-39,5 月。
汤普森-伯特(2000b),《灵魂的起源、本质和命运–第四部分》,《理性与启示》,20:41-47,6 月。
汤普森-伯特(2000c),《灵魂的起源、本质和命运–第五部分》,《理性与启示》,20:49-55,7 月。
伍兹,盖伊-N. (1976),问题与解答(田纳西州亨德森 弗里德-哈德曼大学).
伍兹,盖伊-N. (1980), “塞西尔-赖特文章所附的 ”编辑说明, “永恒中是否存在不同程度的奖惩,”福音代言人, 122:531-532, 8月21日
伍德森,莱斯利 (1973),《地狱与救赎》(新泽西州奥尔德塔潘:雷维尔).
莱特,塞西尔-N. (1980),《永恒中的奖惩有等级吗》,《福音代言人》,122:531-532,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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