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月亮和星辰是何时被造的?
乍看之下,这似乎是个简单的问题。就像孩子们世世代代一直在唱的一样,神在第四天创造了“太阳、月亮和星辰”。然而,有些人声称,“太阳、月亮和星辰是在‘起初’(创世记1:1)被造的”(Thurman,2006,p.3),而不是在创世的第四天。据说,
在第四天,神“将”太阳、月亮和星星放置在天上,以管理日、月、季节和年份(第17节)。当神将这些光体“设置”在天上时,就像我们“设置”一个时钟一样。而这正是神在第四天所做的——祂“设置”了祂的时钟。但是这些(太阳、月亮、星辰)都是在“起初”被造的(创世记1:1)(Thurman,2006,p.3,添加强调号)。
这种说法的问题在于它与《圣经》所说的相矛盾。
当然,“起初,神创造天地”(创世记1:1)。但直到后来,神才创造了太阳、月亮和星辰。《创世记》1:14-19写到:
神说:“天上要有光体来分昼夜,让它们作记号,定季节、日子、年份,它们要在天空发光,照在地上。”事就这样成了。于是神造了两个大光体,大的管昼,小的管夜,又造了星辰。神把这些光体摆列在天空,照在地上,管理昼夜,分别光暗。神看为好的。有晚上,有早晨,这是第四日。《创世记》1:14-19,添加强调号)。
神不仅在创世的第四天将太阳、月亮和星辰“摆列”(希伯来文nathan)在它们在天上的确切位置,而且正是在这一天,神实际上“创造”了(希伯来文asah)这些天体。就像神最初创造了没有动物生命的陆地和海洋(它们后来在创世的第五和第六天被创造)一样,天“在起初”被创造,但天上的光体(现在居住在其中的)是在第四天在“穹苍”中被造的(创世记1:14)。
再想想神在创造的第一天说“要有光”(1:3,添加强调号),从而创造了光。在第四天,神说“天上要有光体……事就这样成了”(1:14-15,添加强调号)。加里·沃克曼在评论这种相似性时说:
“要有光”(第14节)与本章中其他“要有……”的语法结构完全相同。因此,这个命令只能意味着上帝在第四天创造了发光体,就像祂在第一天创造了最初的光,在第二天创造了穹苍一样(1989,p.3)。
在第一天,神创造了内在的光;在第四天,祂创造了光体。记住,“众光之父”(雅各书1:17),祂是“光”(约翰一书1:5),可以轻易创造光,而不必先创造太阳、月亮和星辰。正如神可以在第三天不需要种子就创造出结出果实的树木一样,祂也可以在第一天超自然地创造光,而不需要“通常的”光源(它们随后在第四天被创造)。同样,《圣经》中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光体在第四天之前就已经被创造出来了。
然而,假设“起初”创造诸天,也包括了太阳、月亮和星辰的被造(创世记1:14-19说它们是在第四天被造的)。如果说“起初”发生在创世六天之前的数十亿年,那么试图迎合进化论的时间轴仍然是没有道理的。为什么?因为神说:“因为六日之内耶和华造天、地、海和其中的万物,第七日就安息了”(出埃及记20:11,添加强调号)。诸天,还是诸天之中的万物,都是在六天的创造过程中被造的。
事实上,在第一天,神创造了“诸天”,在第四天,祂创造了太阳、月亮和星辰。而且一切都是在六日创世之内完成的。任何按“正意分解”(提摩太后书2:15)的《圣经》经文都不会让人得出其他结论。
参考资料:
Thurman,Clem(2006),“光如何在太阳之前存在?”,载于《福音短讯》,September 8。
Workman,Gary(1989),“创世记第一章中的问题”,载于《复兴者》,9[5/6]:3-5, May/Ju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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