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赞成奴隶制吗?
尽管圣经评论家指责保罗和其他圣经作者赞同奴隶制,但他们很少(如果有的话)公正地调查此事。事实上,保罗关于基督徒奴隶要尊敬主人的教导与上帝关于所有基督徒都要服从掌权者的其他话语是完全一致的。更重要的是,保罗的教导远非赞同罪恶的奴役,而是根据其逻辑结论,最终会引导追求真理的奴隶主和政府官员结束任何形式的残酷、罪恶的奴役。
在主的教会建立之前几千年,在保罗于第一世纪论述基督徒奴隶的行为之前,各种形式的奴隶制早已司空见惯。1公元前18世纪,奴隶制在巴比伦非常盛行,《汉谟拉比法典》中多次提到奴隶制。2公元前16世纪,埃及人奴役了数十万以色列人(《出埃及记》第 1 章;参见《民数记》第 1 章第 46 节)。据历史学家估计,在公元一世纪保罗撰写《新约》书信时,罗马帝国境内居住着 500 万至 800 万奴隶,3其中包括意大利总人口的 15%至 25%。4
“奴隶制”–一世纪的广义术语
英语中的 “奴隶 ”一词是从希腊语doulos 翻译过来的。有些译本使用 “仆人”(或 “奴仆”)一词,但doulos最好译为 “奴隶”(特别是因为 “在目前的正常用法中,这两个词(”奴隶 “和 ”仆人“–译者注)是仔细区分过的)”5。
那么,“奴隶 ”或 “奴役 ”指的是什么呢?美国人通常把古代的奴隶制想象成18和19世纪北美许多奴隶主流行的那种压迫性奴役,当时有数百万非洲人被从他们的家园偷走,运往大西洋彼岸。当然,第一世纪的某些奴隶制与此相似,但往往又截然不同。例如,新约时代的奴隶制并非基于种族。6更有甚者,”有些人成为奴隶是因为他们无法偿还借来的钱。如果人们无法缴纳税款,政府也会将他们收为奴隶。还有很多穷人把自己的孩子卖给更富有的邻居当奴隶 “7。
考虑到古人可能会将某些现代美国习俗解释为 “奴隶制 ”的形式这一事实。例如,成千上万的美国人每年有近三分之一的时间在为政府工作。也就是说,政府以罚款和监禁相威胁,迫使 美国人每年以纳税的形式向地方、州和联邦政府支付 100 多天的工资。许多美国人每年交给政府的钱比他们花在衣食住行上的钱加起来还要多。8根据美国国税局,不缴纳政府规定税款的美国公民可能会被起诉和监禁长达五年。9时至今日,美国所有 18-25 岁的男性都必须在 “选拔服务系统 ”登记,以防 “发生需要征兵的危机 ”10 –在这种征兵中,成千上万或数以百万计的人 将被迫参战,并可能为国捐躯,无论他们是否愿意。
请理解,我并不是说我们应该欺骗政府,或者说如果恢复征兵,我们应该拒绝服从政府的权威。我只是想说,在第一个世纪,“奴隶制 ”的定义是宽泛的。当人们提出诸如 “保罗认可奴隶制吗?”这样的问题时,我们必须明白,在第一世纪有各种各样的奴隶制,包括某些形式类似于今天某些做法的奴隶制,而这些做法可能被普遍接受并在道德上是合理的。
定义 “认可
保罗 “认可 ”奴隶制吗?赞同 “一词的意思是 ”公开或正式表示你支持或赞同(某人或某事)11″。保罗 “赞同 ”奴隶制吗?他支持奴隶制或公开宣传奴隶制,就像宣传某种产品或政治候选人一样吗?没有,至少不是大多数人听到这个词时所想到的那种奴隶制。
事实上,保罗特别谴责了 “绑架者”(andrapodistais)或 “偷窃者”(KJV),他们无法无天,不服从命令,奉行 “违背正确教义 ”的行为(提摩太前书 1:10)。丹克等人将这种绑架者定义为 “奴隶贩子 ”12。保罗非但没有认可这种活动,反而将这些偷窃、贩卖奴隶的人与杀人犯、骗子和其他不敬虔的罪人归为一类(提摩太前书 1:9-10)。
然而,在五章之后,保罗写道:”凡在轭下的奴仆,当以自己的主人为尊,免得亵渎神的名和他的道理。那些有信的主人的人,不要因为他们是弟兄就轻看他们,反要服事他们,因为那些受惠的人都是信主的,都是蒙爱的。这些事你们要教训劝勉他们”(提摩太前书 6:1-2)。保罗指示提摩太教导第一世纪的各种基督徒奴隶什么呢?要尊重、尊敬甚至服侍他们的主人(即在他们面前树立基督教的好榜样)。
保罗赞同虔诚的顺服,而非罪恶的奴役形式
保罗关于奴隶要尊敬主人的教导与神的话语中关于所有基督徒顺服掌权者的其他内容完全一致。对于生活在罗马帝国中心的基督徒,保罗教导道 “人人都 当顺服掌权的….。因此,凡事都当尽本分:赋税当归给赋税的人,风俗当归给风俗的人,敬畏当归给敬畏的人,尊贵当归给尊贵的人“(罗马书 13:1,7;参见马太福音 22:21)。13同样,彼得写道:”所以你们要为主的缘故,顺服人的一切命令,无论是至高无上的君王,或是巡抚….。因为这是神的旨意…. 尊敬众人。热爱兄弟。敬畏上帝。尊敬国王”(彼得前书 2:13-17)。罗马帝国在许多方面都很腐败吗?当然。基督徒对罗马的服从是对帝国的全面认可吗?完全不是。但基督徒过去(现在)应该谦卑地顺从。
上帝期望所有基督徒都有顺服的精神。儿女要顺服父母(以弗所书 6:1-3)。年轻人要顺服长辈(彼得前书 5:5)。妻子要顺服丈夫(彼得前书 3:1-2)。地方教会的成员要顺服管理他们的长老(希伯来书 13:17;使徒行传 20:28)。地方牧人要完全顺服牧长(彼得前书 5:1-4)。简而言之,所有基督徒,包括那些担任领导职务的人,都要 “彼此顺服,以谦卑为衣裳,因为‘神阻挡骄傲的人,赐恩给谦卑的人’”(彼得前书 5:5)。是的,上帝期望祂的子民谦卑地 “顺服……凡在人中设立的权柄”,无论是君王还是奴隶主(《彼得前书》2:13,18, NIV)。
为更高的目的而顺服
上帝没有创造奴隶制。此外,保罗关于奴隶服从主人的启示,并不是因为上帝偏爱主人而不喜欢奴隶(《加拉太书》3:28),也不是因为上帝只想让某些人过得比其他人辛苦。保罗规定基督徒奴隶服从异教主人的具体目的是 “使上帝的名和他的教义不被亵渎”(提摩太前书 6:1)。
试想一下,如果在第一世纪,一个又一个基督徒奴隶在更多地了解到全人类平等(《创世纪》1:26-27)之后,变得不再顺从他们的主人。想想看,如果保罗明确教导所有奴隶都应获得自由,那么基督教的声誉在不信教的世人眼中会受到多大的玷污。正如威廉-巴克利所指出的那样 “教会如果鼓励奴隶造反、反抗主人,那将是致命的。它只会引起内战、大规模屠杀和教会的彻底声誉扫地 “14。
上帝以其无穷的智慧,命令所有人无论身处何种境地,都要竭尽全力为基督的事业做出最大的贡献。“让每个人都留在他蒙召时的呼召中。你是在做奴隶时蒙召的吗?不要为此忧虑;如果你能重获自由,宁可利用它。因为在为奴时蒙主呼召的,就是主的自由人。同样,在自由的时候蒙召的,就是基督的奴仆”(哥林多前书 7:21-23)。无论一个人是在奴役中还是在糟糕的婚姻中成为基督徒,神都希望祂的子民由内而外地改变,并对他人产生积极的属灵影响。要顺服父母、丈夫、政府官员,甚至奴隶主。“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就将荣耀归给你们的天父”(马太福音 5:16)。与其让人们有理由咒骂基督和祂的教义,不如 “为主的缘故 ”顺服所有掌权者(彼得前书 2:13)。在任何时候都要有荣誉感,这样你们才能 “使愚昧人的无知住口”,“藉着你们的善行,使他们看见,在降福的日子荣耀神”(彼得前书 2:15,12;参见 3:1-2)。总之,“你们要自卑,伏在神大能的手下,好叫他在适当的时候将你们升高”(彼得前书 2:6)。
从保罗的教导中得出逻辑结论
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基督教的传播(参见使徒行传 19:10,26;21:20),随着越来越多的奴隶主成为基督徒,许多奴隶的物质生活会得到极大的改善。当心地诚实善良的奴隶主学会(1)全心、全灵、全意、全力爱主,(2)爱邻舍(包括奴隶)如同自己(马太福音 22:36-40)时,他们就会放弃 “威胁”(以弗所书 6:9)。当基督徒奴隶主考虑如何对待他人时(马太福音7:12),他们会给奴隶 “公正公平的待遇”,因为他们知道自己也有一位在天上的主人(歌罗西书4:1)。当奴隶主顺服基督时,他们就会被福音改变,学会 “和蔼可亲 ”地对待每一个人(罗马书12:2,10),包括所有服侍他们的人。简而言之,保罗的教导远非赞同罪恶的奴隶制,而是根据其合乎逻辑的结论,最终会引导寻求真理的主人和政府官员帮助结束任何形式的残忍、罪恶的奴役。
尾注
1《奴隶制的历史》(无日期),《历史世界》,www.historyworld.net/wrldhis/PlainTextHistories.asp?historyid=ac41。
2《巴比伦国王汉谟拉比法典》(无日期),https://archive.org/stream/cu31924060109703/cu31924060109703_djvu.txt。
3沃尔特-谢德尔(2007 年),“罗马奴隶供应”,第 6 页,https://www.princeton.edu/~pswpc/pdfs/scheidel/050704.pdf。
4 谢德尔,第 3-6 页。
5 弗雷德里克-威廉-丹克、威廉-阿恩特 和 F.W. 金里奇(2000 年),《新约圣经希腊-英语词典》(芝加哥:芝加哥大学),第 260 页。
6约翰-西姆金(2014 年),《罗马帝国的奴隶制》,斯巴达克斯教育,http://spartacus-educational.com/ROMslaves.htm。
7 西姆金。
8斯科特-格林伯格(Scott Greenberg)(无日期),税收基金会,https://taxfoundation.org/tax-freedom-day-2016-april-24/。
9“征兵制度,”梅里亚姆-韦伯斯特网站, https://www.merriam-webster.com/dictionary/conscription, emp. added.
10“谁必须登记”(2008 年),选择性服务系统,https://web.archive.org/web/20090507213840/http://www.sss.gov/FSwho.htm。
11“赞同,”梅里亚姆-韦伯斯特网站,https://www.merriam-webster.com/dictionary/endorse。
12丹克 等人,第 76 页。
13经文引文中所有粗体文字均为加粗,以示强调。
14威廉-巴克利 (1956),给提摩太、提多和腓利门的书信(费城 费城:威斯敏斯特), p. 141.
15有关奴隶制问题,尤其是旧约中的奴隶制问题,请参阅 凯尔-巴特 (2005),“捍卫圣经对奴隶制的立场”,《理性与启示》,25[6]:41-47,6 月,https://www.apologeticspress.org/pub_rar/25_6/0506.pdf。
REPRODUCTION & DISCLAIMERS: We are happy to grant permission for this article to be reproduced in part or in its entirety, as long as our stipulations are ob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