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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与死刑

[注:以下文章的作者是 A.P. 董事会成员。]

1984 年,佛罗里达州 13 个主要教派教会的领导人签署了一份谴责死刑的联合文件。1这些宗教领袖的行为是拒绝正确思考上帝的典型例子。1 这些宗教领袖的行为是拒绝正确看待上帝的典型例子。它包含所有的时间。只要人类还居住在地球上,上帝就会让经正式授权的当局将死刑作为一种正义之举来使用。

上帝是刽子手

即使是对《圣经》略知一二的人也会反对死刑,这是不可理解的。《圣经》中不乏上帝作为刽子手执行死刑的例子。当上帝用一场全球性的洪水毁灭诺亚时代的世界时,他的行为是否不道德,是否表现出对人类生命的不尊重,是否违背了他自己的本性?一个人是否可以堕落到罪孽深重、罪恶滔天的地步,以至于不配再活下去?心灵是生命的轴心。上帝愤怒的对象的心灵是无尽的邪恶。他们没有一丝善念(创世记 6:5)。他们以卑鄙为食,就像秃鹫捕食腐烂的死肉,“暴力 ”充满了大地(创世记 6:11)。他们丧失了生命的权利吗?难道上帝不是万物的主宰吗?难道祂不是生命之源吗?难道祂没有权利决定生命何时终结?上帝有可能以不符合自己本性的方式行事吗?一个人指责上帝的行为不道德,难道他对上帝的看法是正确的吗?“人哪,你凭什么反驳上帝呢?洪水本身就证明了死刑的道德正义性,也证明了死刑完全符合上帝的整个本性。
   上帝对所多玛、蛾摩拉、亚得玛和西波因实施了极刑(创世纪 19 章)。这些邪恶城市的居民扭曲了上帝设计的人类性存在的核心。他们因罪恶而生病。他们觊觎不自然、不正常的东西。他们羞辱 “自己的身体”(罗马书 1:24)。他们渴望 “陌生的肉体”(犹大书第 7 章)。他们的性欲是 “卑鄙的”(罗马书 1:26)。他们无法 “不再犯罪”(彼得后书 2:14)。他们已经到了无法回头的地步。他们还配活着吗?上帝用燃烧的硫磺彻底毁灭了这些城市,并将他们的记忆印在人们的脑海中,“作为榜样,遭受永火的报复”(犹大书第 7 章)。
   上帝杀死犹大的长子厄尔,因为他邪恶(创世纪 38:7),杀死他的兄弟俄南,因为他拒绝服从利未人的婚姻法,拒绝让他兄弟的名字在以色列永存(创世纪 38: 8-10),或者当 “到了半夜,耶和华击杀埃及地一切头生的,从坐在宝座上法老的头生,到地牢里被掳之人的头生,和一切牲畜的头生。 ” (出埃及记 12:29)。人是否有权要求上帝对他的行为负责?“被造之物岂能对造它的说’你为什么造我像这样’吗?(罗马书 9:20)。软弱、脆弱、微不足道、有罪的人有什么资格质疑上帝的行为?上帝在红海中消灭了埃及军队(出埃及记 14:26-28)。祂杀了拿达和亚比户,因为他们 “在耶和华面前献亵渎的火,这是祂没有吩咐他们的”(《利未记》10:1)。他杀死了以色列中的一些人,他们厌恶吗哪的恩赐,憧憬埃及的食物供应,要求改变饮食习惯(民数记 11:4-34),他还杀死了从迦南带着恶报回来的十个探子(民数记 14:37)。当一个人把上帝的这些行为描绘成不道德和玷污人类生命的行为时,他的灵性是理性的吗?
    上帝在地心毁灭了可拉、达丹和亚比兰的家族,并用火毁灭了 250 个王子,因为他们反抗摩西的权威,要求获得祭司的职位(民数记 16:1-33)。然后,他又杀死了以色列中指责摩西和亚伦杀害 “耶和华的百姓 ”的 14700 人(民数记 16:41)。他对许多蔑视摩西的领导和上帝在旷野恩典的以色列人处以极刑(民数记 21:5-6)。他因以色列人私通和拜偶像而杀死了 23000 人(《哥林多前书》10:8),又下令由审判官处死了另外 1000 人(《民数记》25:1-9),还让约书亚用冰雹杀死的士兵比以色列军队在战场上杀死的还要多,从而战胜了五国联军(《约书亚记》10:11)。
     上帝在伯示麦处决了许多人,因为他们对约柜缺乏敬畏之心(撒母耳记上 6:19),因纳巴尔的恶行而杀了他(撒母耳记上 25:38),又因乌撒触摸约柜而杀了他(撒母耳记下 6:7)。他杀死了七万以色列人,作为对大卫和以色列人罪恶的审判(《撒母耳记下》24:15),用狮子杀死了犹大不听话的先知(《列王记上》13:24),杀死了北国的第一个国王耶罗波安(《历代志下》13:20)。他在以色列处决了102名拒绝通过以利亚尊重他的权威的士兵(列王记下1:1-12),利用天使在一夜之间杀死了185000名亚述士兵(列王记下19:35),并用一种身体疾病杀死了犹大的第五位国王耶何兰(历代志下21:18-19)。神因亚拿尼亚和撒非喇欺骗圣灵而杀了他们(使徒行传 5:1-10),因希律拒绝荣耀神而杀了他(使徒行传 12:23)。当一个人把上帝的爱与上帝的圣洁、公义和愤怒对立起来,把死刑描绘成有害、不道德和不尊重人的生命时,他对上帝的看法正确吗?

人是上帝的刽子手

上帝经常利用人来审判那些因犯罪和悖逆而需要停止生命的人和国家。他利用利未的子孙杀死了约三千名因敬拜金牛犊而犯罪的人(出埃及记 32:27-28)。他利用以色列人用石头打死了一个亵渎上帝之名的人(利未记 24:10-14)和一个违反安息日的人(民数记 15:32-36),并对他的敌人进行审判(民数记 21),他称赞并祝福非尼哈,因为他杀死了两个奸夫,平息了他的愤怒(民数记 25:6-14)。上帝对亚伯拉罕说:“因为亚摩利人的罪孽还没有尽”(创世记 15:16),这表明当迦南居民的罪孽达到极点时,他们将受到不可避免的审判。摩西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提醒以色列人,上帝对迦南七国的恩典、怜悯和宽容已经结束,他说:”耶和华你的上帝把他们交给你的时候,你要征服他们,彻底消灭他们。你不可与他们立约,也不可怜悯他们”。(申命记 7:2)。上帝利用以色列国对迦南人长期以来的偶像崇拜和罪恶实施审判(约书亚记 1-12)。
   上帝使用以色列对亚干及其家人处以极刑(约书亚记 7)。审判官时期是以色列历史上属灵动荡的时期,因为百姓 “不停止自己的行为,也不停止顽梗的道路”(《士师记》2:19)。他们采用了异教国家的偶像崇拜和邪恶方式。神利用美索不达米亚王、摩押王以革伦、迦南王雅宾、米甸人、亚扪人和非利士人对他们进行审判。当他们表现出悔改之意时,上帝就会兴起审判官,带领以色列摆脱这些异教徒统治者的压迫,并惩罚他们自己的偶像崇拜和罪恶。在这段混乱的时期,血流成河,上帝利用人对其他人施加极刑,因为他们不悔改的罪和悖逆。
亚扪人是罗得的后裔。他们是异教徒,拜偶像,残忍,极其腐败。他们拒绝在以色列人最需要的时候给予帮助,并与摩押一起雇佣巴兰诅咒他们(申命记 23:4)。在扫罗统治初期,他们曾威胁要挖出雅贝士城中所有人的右眼(撒母耳记上 11:2)。神的灵临到扫罗身上“(《撒母耳记上》11:6),神使用扫罗和以色列人杀死亚扪人,直到 ”幸存的人都分散了,以致没有两个人在一起”(《撒母耳记上》11:11)。亚玛力人与亚扪人同属拜偶像、残忍和邪恶的民族。当以色列人出埃及时,亚玛力人从背后袭击他们,杀死最脆弱的人:老人、弱者和虚弱的人(申命记 25:17-18)。上帝提醒扫罗这一不人道的行为,并说:“现在去攻击亚玛力人,彻底毁灭他们的一切,不可饶恕他们”(撒母耳记上 15:3)。(撒母耳记上 15:3)。
     大卫是一个 “好战之人”(《历代志上》28:3)。他是上帝手中审判的利剑,对上帝的敌人执行死亡的刑罚,因为他们堕落的生命需要毁灭。他经常求问神,寻求祂关于作战的旨意。他谈到上帝时说:“他教我的手打仗,使我的臂膀能弯铜弓”(撒母耳记下 22:35)。(撒母耳记下 22:35)。在总结他的一些军事胜利时,灵感断言:“无论大卫到哪里,耶和华都保护他”。(撒母耳记下》8:14)。上帝在大卫生命中的作用是让他成为上帝审判沉浸在偶像崇拜和不义中的异邦的锤子,确保以色列的和平,从而为所罗门建造圣殿创造一个宁静的环境。大卫在所罗门生命的最后日子里(历代志上 22:6-19),正是将这一点放在他的心头。
   由于耶罗波安和以色列人的叛教和偶像崇拜,上帝利用犹大的第二任国王亚比雅对他们进行了审判。五十万以色列人在这场冲突中丧生。犹大取得了胜利,因为 “他们倚靠他们列祖的耶和华神”(《历代志下》13:18)。犹大的第三位国王亚撒面对的是一支由一百万士兵组成的埃塞俄比亚军队,这是《旧约》中提到的最大的一支军队。他恳求上帝提供神助。“于是耶和华在亚撒和犹大面前击杀了埃塞俄比亚人”(《历代志下》14:12)。在约沙法统治期间,亚扪、摩押和以东的军队降临犹大。约沙法在耶路撒冷犹大会众面前的祷告中,表达了国家的无助和对神的完全依赖。神对邪恶的国家实施了审判,让他们刀剑相向,直到 “他们的尸体,倒在地上。无人逃脱”(《历代志下》20:24)。(历代志下》20:24)。
叙利亚人是偶像崇拜者,是上帝的敌人,他们认为上帝只是一个地方神,权力有限(列王记上 20:28)。上帝让以色列人去惩罚叙利亚,他们 “在一天之内杀死了叙利亚人的十万步兵”(《列王记上》20:29)。(列王记上》20:29)。另有两万七千人在亚弗克城被倒塌的城墙压死(《列王记上》20:30)。上帝利用耶户审判邪恶的亚哈家族。“于是,耶户将亚哈家留在耶斯列的人,和他所有的大人物、亲信、祭司都杀了,直到一个不剩。(列王记下》10:11)。然后,他杀死了所有敬拜巴力的人,直到他 “将巴力从以色列灭了”(列王记下 10:28)。
以色列人陷入了如此深重的罪恶之中,以至于上帝举起了亚述的刀剑来对付他们,并在亚述的囚禁中摧毁了他们的民族特性(列王记下 17:5-23)。犹大效仿以色列的行为,上帝利用巴比伦对他们实施审判。后来,上帝又利用玛代人和波斯人来审判巴比伦。以赛亚书列举了十个异教国家,他们因犯下大罪而遭受上帝的审判(参见以赛亚书 13-23)。在《新约》的结尾,上帝回答了基督殉道者的呼喊:“主啊,圣洁真实的主,你审判住在地上的人,为我们的血报仇,还要等到几时呢?”(《启示录》6:10)。上帝对他的儿子和教会的敌人实施了审判,并宣布:“天哪,你们圣洁的使徒和先知啊,为她欢喜吧!因为上帝为她报了你们的仇!”(启示录 18:20)。(启示录 18:20)。
   当一个人看到圣经中的所有这些例子,却仍然宣称死刑是有害的、不道德的、不尊重人的生命的、不符合神的本性的,他对神的想法是正确的吗?

要求执行死刑的神的律法

洪水泛滥之后,上帝重申了人类家族壮大的必要性(创世纪 9:1)。罪改变了一切,人与动物之间宁静的共处被敌意所取代(创世纪 9:2)。罪之前人和动物都是素食者,现在人可以吃肉了(创世记 1:29-30;9:3)。2神允许吃肉的同时也禁止吃血,“但你不可吃带生命的肉,就是血”(创世记 9:4)。(创世记》9:4),因为 “肉的生命在血里”(《利未记》17:11)。由于人的生命反映了上帝的形象,因此,结束人的生命的谋杀行为将受到最严厉的惩罚。“凡流人血的,人也必流他的血;因为神是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的”(《创世纪》9:6)。(创世纪 9:6)。
    这一原则和惩罚涵盖了整个时代。文官政府是神所命定的(罗马书 13:1)。它表达了上帝对人类福祉的关注,当它忠实地发挥作用时,就能阻止不法行为,促进和平与安宁。《罗马书》13:4 描述了经授权的民政当局是上帝的使者,是不 “徒然拿着刀 ”的人,是受上帝约束 “向作恶的人发怒 ”的复仇者。剑是死刑的象征,由国家行使时,是上帝授权的行为。任何试图让国家之剑出鞘的人都是对上帝及其旨意的反抗。他在抗拒 “神的命令”(罗马书 13:2)。上帝将剑置于国家之手,任何人都无权将其拔出。
    “打人致死的,必处死”(出埃及记 21:12)。(出埃及记 21:12)。蓄意剥夺生命的行为要求犯罪者付出生命的代价。在古代,上帝将复仇的权利赋予受害者的近亲,他们被指定为 “血债血偿者”,应 “将杀人者处死”(民数记 35:19)。避难城是为意外被杀的人提供的,允许无意杀人的人安然生活(民数记 35:6-15)。此外,为自卫而夺取生命并非谋杀,这种行为也不会被判处死刑。自我保护的需要和愿望是神赋予的。它就像食物和饮料一样,是生命与生俱来的自然属性。如果上帝在设计人类时赋予其如此强烈的需求,却拒绝给予其行使这种需求的权利,这完全不符合上帝的本性。保护自己的生命或任何无辜受害者的生命不受作恶者谋杀意图的伤害,完全符合上帝的本性和上帝所设计的人的本性。出埃及记》22:2 就设想了这样一种情况:一个人为了保护自己和家人,杀死了夜间闯入家中的小偷,从而无罪释放。
     “打父亲或母亲的,必被治死”(出埃及记 21:15)。“咒骂父亲或母亲的,必被处死。(出埃及记 21:17)。母亲为了给这个世界带来生命,不惜堕入痛苦的深渊。上帝的母亲和父亲是上天赐予孩子们的礼物。父母按照上帝的家庭模式行事,是孩子对上帝本性的最初认识。在孩子眼中,父母是神。爱上帝的父母让孩子的双脚踏上永恒的幸福之路。打击或诅咒这样的父母是对心灵的攻击。它所造成的精神和情感上的痛苦远远超过肉体上的痛苦。它破坏了家庭的和平与欢乐,破坏了社会的基石,也伤害了上帝的心。
   “凡掳人卖的,或在他手里发现的,必治他死罪”(出埃及记 21:16)。(出埃及记 21:16)。绑架是要被处死的。为贩卖奴隶而偷人,即使受害者还在窃贼手中,也会被判处死刑。剥夺一个人的人身自由是死罪。《出埃及记》21:22-23 规定,准妈妈为保护丈夫免受侵犯者的伤害而失去生命或流产婴儿的生命。侵犯者将被处死。《出埃及记》21:29-30 规定,男人或女人会被一头有暴力倾向的牛杀死。除非受害者的亲属同意给予经济补偿,否则牛的主人将被处以死刑。
    “你不可容女巫活着”(出埃及记 22:18)。(出埃及记 22:18)。巫术触及了上帝主权的核心。它试图绕过上帝,掌控自己的生命。正如所有使人的思想和生活摆脱上帝及其约束影响的努力一样,巫术也会迎合肉体的情欲。它助长了污秽(利未记 19:31)。迦南人沉迷于各种形式的巫术,这也是神将他们逐出迦南地的原因之一(申命记 18:10-12)。扫罗与恩多的巫婆商议,是上帝 “杀了他,将国交给大卫 ”的原因之一(《历代志上》10:13-14)。巫师将被乱石砸死(《利未记》20:27)。
     所有形式的变态性行为,如乱伦(利未记 20:11-12,14)、同性恋(利未记 20:13)和兽交(利未记 20:15)都会被处以死刑。上帝所设计的人类性存在的复杂性是人类无法理解的。上帝关于触摸男人生殖器的律法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真理。拒绝认识到这一真理并开始篡改生活的这一方面的人确实是愚蠢的。变态的性行为是对人的核心的严重侵犯。人的任何行为都需要受到更严厉的审判。所多玛、蛾摩拉、亚得玛和西波因的同性恋行为招致了上帝的审判,上帝不会允许人类忘记这一点。这是两部《圣经》中反复出现的主题,也是上帝对这一严重罪行的态度的标志(犹大书第 7 章),《圣经》的最后一卷书将其视为罪的缩影(启示录 11:8)。如果一个国家允许这种罪在全国范围内被接受,那么这个国家就注定要灭亡。
    “与他人之妻通奸的,与邻舍之妻通奸的,奸夫淫妇,都必处死。(利未记 20:10)。婚外异性关系可处以死刑。通奸对婚姻关系的伤害是其他任何罪都无法比拟的。婚姻中的一体关系是独一无二的,而破坏这种关系的罪也是独一无二的。马太福音》第 19 章第 9 节的严格性见证了这一真理。放松上帝婚姻律法的严格性会给人类自己带来危险。篡改上帝的事物是毫无意义的。对上帝有正确认识的人绝不会考虑这种行为。在地狱的大厅里,没有什么比人类试图修改上帝旨在保护家庭这一社会基本单位神圣性的婚姻律法更令人兴奋的了。
   偶像崇拜是一种极刑罪行(申命记 17:2-7)。在以色列人从巴比伦被掳归来之前,这一罪恶几乎一直困扰着他们的整个民族生活,它是众多罪孽的根源。旨在引诱以色列人拜偶像的假先知必须被杀死(申命记 13:1-5)。家人,如妻子、儿子、女儿、兄弟或朋友,如果试图引诱他们的家人 “暗中说,我们去事奉别神”(申命记 13:6),则不应得到怜悯、宽恕或隐瞒,而应被乱石砸死(申命记 13:8-10)。关于一个城市参与偶像崇拜的谣言要进行彻底调查,如果发现属实,整个城市都要被摧毁,甚至城市的战利品也要烧毁(申命记 13:12-17)。
对由祭司和法官组成的法庭在执行上帝律法时做出的决定进行反抗的行为将被处以死刑(申命记 17:8-13)。敢在神没有说话的地方说话,或以偶像的名义预言的先知将被处死(申命记 18:20)。祭司的女儿淫乱会被处死(利未记 21:9)。用儿童祭祀偶像会被处以石刑(利未记 20:2)。用工作亵渎安息日将被处以死刑(出埃及记 35:2)。任何企图篡夺祭司职能的非祭司都将被处以死刑(民数记 3:10),任何侵犯利未人在会幕服务中的责任的非利未人也将被处以死刑(民数记 18: 22-23),疏忽或拒绝交出从以色列所得什一税的十分之一的利未人(民数记 18:25-32),以及负责运送会幕圣物的可哈特人,如果他偷看或触摸其中任何一件(民数记 4:15、20)。
    被证明是假证人的人,如果他对被告有此意图,将被处死(申命记 19:16-21)。对不可救药的儿子(申命记 21:18-21)、被证实婚前私通的新媳妇(申命记 22:13-21)、强奸订婚或已婚妇女的男子(申命记 22:25-27)以及亵渎或诅咒神的人(利未记 24:10-16)都要处以极刑。

结论

死刑是由上帝规定的。只要世界还存在,上帝就会让死刑在社会中占据永久的地位。反对死刑是对上帝、上帝的本性和上帝的旨意的蔑视。那些对死刑表现出厌恶的人是在拒绝正确地思考上帝和罪。

尾注

1 乔恩-诺德海默 (1984), “死刑受到佛罗里达教会领袖的抨击,”纽约时报,http://www.nytimes.com/1984/11/27/us/death-penalty-assailed-by-florida-church-leaders.html, November 27.

2 埃里克-里昂 (2003),《洪水之前所有人都是素食者吗?》,神学出版社,https://apologeticspress.org/APContent.aspx?category=11&article=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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