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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中关于金钱的信息是否自相矛盾?

问题:

我对《圣经》中关于金钱的教导感到困惑。这些教导似乎自相矛盾。(怀疑论者当然也这样认为。)我们在《箴言》21:20中学到,“智慧人家中积蓄宝物、膏油,愚昧人随得来随吞下。”《诗篇》112:1,3表明,“敬畏耶和华,甚喜爱他命令的……他家中有货物有钱财。”然而,耶稣曾经对一个富人说,“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跟从我”(马可福音10:21)。耶稣接着说,“骆驼穿过针的眼,比财主进神的国还容易呢”(马可福音10:25)。耶稣在登山宝训中也有一段著名的教导:“不要为自己积攒财宝在地上”(马太福音6:19,ESV)。《圣经》中所有这些(以及其他,例如提摩太后书6:9-10)关于金钱的经文怎么会相互一致呢?我们应该把我们拥有的一切都捐出去,还是可以储存一些钱(即“在地上积攒财宝”)?赚取和拥有财富是否可以接受?

答案:                                                    

圣经》关于金钱事宜的信息完全一致,尽管怀疑论者有不同的看法。1遗憾的是,世界上大多数人(或许还有教会中的许多人)都没有意识到(1)《圣经》中关于物质的东西及人类如何管理这些事物的关键信息,以及(2)耶稣和《圣经》作者们处理这些问题时的惊人一致性。


财产

《圣经》并没有教导说仅仅拥有钱财、房屋、生意或交通工具(无论是骆驼还是汽车)本质上就是邪恶的。约伯无疑是上帝信实而公义的人(约伯记1:1,8;2:3;以西结书14:14,20;雅各书5:10-11)。他也非常富有。“他的家产有七千羊,三千骆驼,五百对牛,五百母驴,并且有许多仆婢,这人在东方人中为至大”(约伯记1:3)。更令人惊奇的是,在经历了令人心碎的磨难之后,耶和华给了这位族长“比他以前所有的加倍”(约伯记42:10)。确实,“耶和华后来赐福给约伯比先前更多:他有一万四千羊,六千匹骆驼,一千对牛,一千母驴”(约伯记42:12)。

或许在《圣经》中没有人比族长亚伯拉罕更与“信实”这个词挂钩。尽管他不是完美的,亚伯拉罕是神顺服的仆人(希伯来书11:8-19;雅各书2:19-24)。而且,亚伯拉罕的“牲畜、金银极多”(创世记13:2)。他的“财物”2“甚多”(创世记13:6)。他还有数百名仆人(创世记14:14;15:2;22:5)。

房子(以及房屋所在的土地)可能是普通人一生中购买的最昂贵的东西。3世界各地的房价差异很大。据流行的房地产网站Zillow.com报道,美国一栋典型房屋的价值超过35万美元,4或每平方米2,485美元。5在英国,房产价格是美国的两倍。6在韩国,平均每平方米的房价接近13,000美元。7尽管在许多国家房价非常高昂,购买(或租赁)和拥有房产并不是本质上的罪过。

《新约》表明,义人撒迦利亚(路加福音1:6),施洗约翰的父亲,有“自己的房子”(路加福音1:23,40)。彼得在迦百农有一所房子(路加福音4:38)。那个表现出“大信心”的罗马百夫长拥有自己的家(马太福音8:5-13;路加福音7:1-10)。马利亚、马大和拉撒路在伯大尼有一所房子,耶稣曾去过那里(路加福音11:38;约翰福音11:20,31)。亚居拉和百基拉是忠实的仆人,他们在(似乎是)以弗所有“他们的房子”,基督徒在那里聚会(哥林多前书16:19;参见使徒行传18:2,18-20),他们在罗马也有一个家(罗马书16:5)。8宁法是老底嘉的基督徒,她把“她的房子”开放给教会用(歌罗西书4:15,NASB)。还有腓利门,他是保罗的“亲爱的朋友和同工”,他拥有一所房子,地方教会在那里聚会(腓利门书1-2)。事实上,腓利门的房子足够大,拥有一个“客房”,保罗希望将来能使用(腓利门书22)。很显然,早期教会“依赖于那些提供了自己房屋的杰出教会成员的款待”来聚会和敬拜。9也很明显,赞钱付房租或房贷并不是本质上的罪过。

财产本身不是问题。工作并获得工资也不是邪恶的。相反,“懒惰人的欲望使他死亡,因为他的手拒绝劳作”(箴言21:25)。回想一下,耶稣在《马太福音》第25章“才干的比喻”中谴责了懒惰的仆人。保罗教导说:“若有人不肯做工,就不可吃饭”(帖撒罗尼迦后书3:11)。并且,“人若不看顾亲属……就是背弃了信仰,比不信的人还不好”(提摩太前书5:8)。

获得和拥有我们努力工作所得的金钱并不等同于物质主义的罪恶。获得一些财富(无论是1美元还是100万美元)本身并不邪恶。问题在于,我们如何管理上帝允许我们在这地球上的短暂岁月里所接收和使用的这一切?我们在获取、储蓄和使用任何金钱、财产和财富时的动机是什么?我们是否有“贪财”之罪(提摩太前书6:10)?我们是否愚蠢地认为物质的东西会带给我们真正的、持久的快乐(传道书5:10)?我们对物质方面的行为说明了我们对上帝、永生、主的教会以及失丧者的爱、承诺和热情(或缺乏这些)吗?

我们是否犯了贪婪的罪(路加福音11:39)?我们是否嫉妒别人拥有的?我们是否被物质的想法和事物所占据(路加福音12:13-21)?我们是否为物质的东西而担忧(马太福音6:25-34)?简单来说,我们是否以正义还是不义的方式考虑和处理物质的东西?

上帝拥有一切

从无中创造一切的永恒、全能的上帝创造了万物。祂有意“造天、地、海,和其中的万物”(出埃及记20:11)。“一概都是籍着祂造的,又是为祂造的”(歌罗西书1:16,NASB)。“万物是借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借着祂造的”(约翰福音1:3,NASB)。《圣经》中的物质观始于(如果不理解这一点,就不可能理解)上帝从无到有创造了宇宙和其中的万物,因此祂顺理成章地拥有万物。

上帝反问族长约伯,“谁先给我甚么,使我偿还呢?天下万物都是我的。”(约伯记41:11,NASB)。“看哪,天和天上的天,地和地上所有的,都属耶和华你的神。”(申命记10:14)。“地和其中所充满的,世界和住在其间的,都属耶和华”(诗篇24:1)。富有的国王大卫赞美上帝,说,“因为万物都从你来,我们把从你而得的献给你”(历代志上29:14)。

在《路加福音》12章耶稣的比喻中,那个贪婪、傲慢的富农在财富的态度和行为上完全错误。首先,他没有承认上帝是所有他拥有的东西的真正所有者。相反,这个富人谈论的是“我的粮食”,“我的仓房”,“我的财物”。他的生活可以用自私的“我、我自己”来概括。其次,他没有为自己所拥有的物质财富感谢上帝。是富人自己使“田产丰盛”(路加福音12:16)吗?是他创造了放入土壤的种子、滋润种子和土地的雨水、还是植物生长所需的阳光吗?是他创造了“生物生成法则”,确保种子繁衍后代,并且按照其种类繁衍吗?是他创造了他自己的力量和能量来耕作田地(或监督他人工作;参申命记8:17-19)吗?在这个富人的生活中,感恩的态度和正确的表达方式是非常缺乏的。第三,这个富人对用他的巨大财富为他人做好事不感兴趣(参见马太福音22:39;25:31-46)。他想储存财富以便可以轻松自在地“吃喝快乐……多年”(路加福音12:19)。他的目标、情感和行为都是世俗的。他是典型的在地上积攒财宝而不是在天上(马太福音6:19-20)。

人类只是上帝物品的管理者

每当《圣经》作者谈到人们是任何事物的“所有者”(例如拥有“你的房子”)时,这个概念是在一个有限的、包容性的意义上说的。毕竟,上帝创造了陆地、海洋和其中的一切。祂创造了黄金、白银、青铜、铜以及宇宙中所有的其他贵金属。祂创造了植物和树木,这些是造纸币的原料。可以放心,我们认为我们“拥有”的任何其他物质的东西,最终都是由上帝创造的,并且仍然属于上帝。

早在我们出生之前,所有的物质的东西都是上帝的。在我们离去很久之后(如果这个世界还在的话),所有物质的东西将继续属于祂。在我们呆在这里的相对短暂的时间里,我们在使用祂的东西。我们被赋予了管理造物主物品的严肃任务。

就像“才干的比喻”中的仆人一样,我们受托管理神的钱财,10并且被期望以让主人满意的方式管理它(马太福音25:14-30)。无论一个人拥有的钱是多是少($500,000,$50,000,或$500;参见马太福音25:15),上帝都要求有良好的管理。无论你是拥有一家雇佣1,000人的大公司,还是这1,000人中收入微薄的一员,上帝期望并理应妥善管理他的东西。但无论是雇主还是雇工,本质上都没有善恶之分。

良好的管理职责总是包括回馈上帝

首先,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良好的管理职分始终涉及给予。在我们思考或做任何其他事情之前,我们的第一反应(而不是第二、第三……或最后)必须是喜乐地将我们收入和物质祝福的一部分慷慨地回馈给上帝。好管家不是手头拮据、忧心忡忡、一味追求物质的守财奴,而是努力工作的、乐意的、智慧的和慷慨的给予者(使徒行传20:35;哥林多后书9:7)。

给予,尤其是“头生的”或“初熟的果实”,一直是上帝的一个永恒不变的原则。这是上帝对祂的创造一直以来的期望。追溯到《创世纪》4章,亚当和夏娃的儿子亚伯,“将他羊群中头生的和羊的脂油献上。耶和华看中了亚伯和他的供物”(创世纪4:4)。这份供物是亚伯对上帝的可接受、忠诚的“礼物”(希伯来书11:4)。

族长约伯“常常……献燔祭”(约伯记1:5)。亚伯拉罕将他的财物十分之一给了麦基洗德,“至高神的祭司”(创世纪14:18-20;参见希伯来书7:1-4)。我们还发现亚伯拉罕的孙子雅各许愿给上帝,说,“凡你所赐给我的,我必将十分之一献给你”(创世纪28:22)。

根据摩西律法,初熟的果实是最早收获的谷物、水果和蔬菜,以色列人将这些献给耶和华,以感谢上帝为他们提供生活必需品的信实。以色列人献给耶和华一捆(一大束)在逾越节后的第一个安息日后收获的谷物(利未记23:9-14)。耶和华命令以色列人,说,“地里首先初熟之物要送到耶和华——你神的殿”(出埃及记23:19)。智慧的人写道:“你要以财物和一切初熟的出产尊荣耶和华”(箴言3:9)。

以色列人被期望成为上帝所赐给他们的一切的慷慨管理者。摩西写道:“你要把你撒种所产的,就是你田地每年所出的,十分取一分”(申命记14:22)。此外,而不是“各人行自己眼中看为正的事”,上帝指示以色列人“那时要将我所吩咐你们的燔祭、平安祭、十分取一之物和手中的举祭,并向耶和华许愿献的一切美祭,”(申命记12:8,11)。以色列人还被指示“在你们的地收割庄稼,不可割尽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遗落的;10不可摘尽葡萄园的果子,也不可拾取葡萄园所掉的果子;要留给穷人和寄居的。”(利未记19:10-11)。确实,除了他们的初熟果实和十分之一之外,信实的以色列人一年中还会献上许多祭祀、供品和慷慨的礼物(例如,申命记16:10)。

鉴于《旧约》中对管理事宜的重视程度,《圣经》学生对《新约》中这一主题的突出应该不会感到惊讶。11尽管在基督的律法下没有规定特定的百分比,但关于给与及整体管理的普遍原则是,靠上帝的恩典得救的、将要进天国的信徒应该从永恒、属天的角度来思考物质的东西。如果我们人生的总体目标是(1)爱神,(2)爱邻如己(马太福音22:36-40),那么这样的价值观和优先事项就应该反映在生活的每个领域,包括我们处理金钱和物质财富的方式。如果我们“先求神的国和祂的义”(马太福音6:33),如果我们的梦想和热情是为基督、祂的教会、失丧的人和永生(路加福音19:10;腓立比书1:19-24;歌罗西书3:1-4),那么我们的属灵目标就应该反映在我们对物质事物的管理上。

如果有任何东西阻碍我们跟随耶稣的,我们必须将其切断(参见马太福音5:27-30):对通奸者来说,是奸淫;对同性恋者来说,是同性恋;对酒鬼来说,是酒精;对《马可福音》10章中的富有青年来说,就是他对物质财富的不健康依恋。宇宙的创造者和人类的救主能看出这个年轻人的物质财富妨碍了他对天国的追求。耶稣告诉他的正是他需要听到的真理——这是祂对这个明显贪婪的人能说的最有爱心的话就是:放弃一切来跟随我(马可福音10:21)。还有什么比舍弃一切更能治愈对物质的不健康执着呢?然而,这个年轻的财主并没有像渔夫彼得和税吏马太那样,选择不惜一切代价跟随耶稣(马太福音4:18-20;9:9;马可福音10:28),而是对耶稣的话感到失望,“忧忧愁愁的走了,因为他的产业很多”(马可福音10:22)。

可惜,许多人,尤其是貌似大多数富人,像耶稣时代的年轻财主一样,对物质事物有不健康的依恋——因此耶稣说:“骆驼穿过针的眼,比财主进神的国还容易呢”(马可福音10:25)。保罗指示提摩太“至于那些今世富足的人,你要嘱咐他们不要自高,也不要倚赖靠不住的钱财;要倚靠那厚赐万物给我们享受的神。”(提摩太前书6:17)。事实上,在精神、情感和身体上对金钱和物质的执着是导致精神毁灭的根源。似乎对这种罪恶的思维和生活方式没有比进行“大手术”(参见马太福音5:29-30)更好的治愈方法,即放弃一切,从头开始,让上帝在每一步中引导我们。

神圣的管理与积攒财宝是否矛盾?

《圣经》中关于上帝赐予人们物质财富的教导(如《诗篇》112:1-3;《箴言》21:20)如何与“你们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歌罗西书3:2,KJV)相一致?如果耶稣说,“不要为自己积攒财宝在地上”(马太福音6:19),那么为将来的日子或年份存钱怎么能被接受?这些经文如何不与彼此矛盾,也不与许多基督徒的实践相矛盾?

首先,耶稣比任何人都更清楚物质主义对人类的巨大危险——无论是现在还是在历史的长河中。世界上有多少百分比的人“过分关心或专注于物质财富而不是……精神事物”(即物质主义)?12有多少人挣扎于“对某事物(如金钱)的过度欲望,超过了所需求的”(即贪婪)?13有多少不信实的物质财富管家会遭受与《马太福音》25章中“才干的仆人”一样的命运,并悲惨地被“丢在外面黑暗里”,“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马太福音25:24-30)?无论答案是什么,在获取和储蓄金钱与物质财富的问题上,我们永远不要低估“眼目的情欲”(约翰一书2:16;马太福音4:8-9)的诱惑。

其次,在解释《马太福音》6:19时,必须参考《圣经》的直接和间接背景。前面的18节经文主要针对的是人的各种行为动机。在《马太福音》6:1-4中,耶稣教导我们不要像假冒为善的人那样行善(为的是被人看见)。在6:5-8中,耶稣告诉我们不要像假冒为善的人那样祷告(为的是被人听见)。在6:16-18中,耶稣教导我们不要像假冒为善的人那样禁食(为的是被人看见)。而在《马太福音》7:1-5中,耶稣教导我们论断他人是错误的,当这种论断是假冒为善时。

但是,如果我们行善是为了被神看见呢?那么我们当然可以“向众人行善”(加拉太书6:10)!如果我们的祷告是出于纯洁的心和正义的意愿呢?我们应该祷告吗?当然应该(参见帖撒罗尼迦前书5:17)。如果我们今天禁食的目的是为了被神看见而不是被人看见呢?确实可以。那么关于论断呢?在谴责不义的论断(马太福音7:1-4)之后,耶稣指示一个人应该“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后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7:5)。实际上,祂是在说,“先把自己的生活理顺。然后,出于爱,处理你弟兄的问题。”祂是在说,当你论断时,要公正地论断(就像我们祷告、禁食和做善事——不假冒为善——约翰福音7:24)。

那么关于“积攒财宝”呢?就像耶稣讨论的其他事情一样,取决于你的意图、动机和优先级。在你所做的事情中,你的心在哪里?你的主人是上帝还是金钱(马太福音6:24)?“因为你的财宝在哪里,你的心也在哪里”(6:21)。随后,耶稣立即说明了我们如何“看待”生活的重要性。“你的眼晴若了亮,全身就光明;你的眼晴若昏花,全身就黑暗”(6:22-23)。如果我们以敬虔、属天的眼光看待我们在地上的短暂生命,那么我们就会以敬虔的眼光看待金钱。我们不会为金钱担心,也不会为了金钱能帮助我们得到的东西担忧(6:25-34),而是会在我们“先求神的国和祂的义”中得到平安,并相信祂“这些好东西都要加给你们了”(6:33)。是的,上帝“岂不更把好东西给求祂的人吗”(7:11)。14这些好东西中有些(或许多)包括我们被委托去以属天的眼光管理的金钱。

为主日存钱

那么,实际来说,什么是正确的、属天的管理心态呢?可以包括任何储蓄吗?当然可以。至少应该如此。辛勤工作的“工人得工价是应当的”(提摩太前书5:18;参见歌罗西书3:23)。用这些工资,我们应该首先欢喜地“抽出来留着”,为主日做准备,以便在地方教会收集奉献时能够奉献(哥林多前书16:1-2;参见使徒行传2:42;哥林多后书9:5)。一个人有时会在周一收到薪水。因此,钱会被“存”六天后才捐给教会。

为特别的礼物而存钱

有时候我们应该为特别的礼物而存钱——比如当我们为支持传教工作或帮助灾难救援救灾工作而存钱时。路加记载了许多跟随耶稣的妇女,“她们用自己的财物供给……”(路加福音8:3,NASB)来支持耶稣和使徒们的工作。这些妇女拥有自己的财物,她们持续与门徒分享。拥有财物对她们来说是错的吗?他们是否必须一次性放弃所有财产,并且从此不获取和储存任何东西?还是他们有自由保留一些东西,并持续买卖,主要目的是为了支持耶稣的事工?当然,提出问题就是回答问题(译者注:意味着提出问题的行为与获得答案的可能性有着内在的联系,这意味着通过提出问题来积极寻求信息,就是在积极参与获得知识或理解的过程;这表明提出问题不仅仅是一种被动的行为,而是找到解决方案或学习新知识的必要步骤)。

当安提阿的早期基督徒得知即将到来的饥荒时,“门徒定意照各人的力量捐钱,送去供给住在犹太的弟兄”(使徒行传11:29)。这些善良、慷慨的基督徒要么捐出已经储蓄的钱,要么开始从当前收入中储存资金。显然,为将来捐赠而存钱是一件好事。实际上,保罗在《以弗所书》4:28写道:“从前偷窃的,不要再偷;总要劳力,亲手做正经事,就可有余,分给那缺少的人。”我们工作的首要和主要动机是什么?是为了给予。毕竟,耶稣教导说:“施比受更为有福”(使徒行传20:35)。

为税务存钱

许多美国公民几乎每年有三分之一的时间在为政府工作。也就是说,根据收入、受抚养人数、税收减免等,许多工作的美国人可能被政府要求在监禁和罚款的威胁下,每年向地方、州和联邦政府支付超过100天的工资。我们支付所得税、销售税、财产税等。许多美国人每年向政府支付的金额比他们在食品、衣物和住所上的总支出还要多。15

为支付政府规定的税款而存钱,是否是上帝认可的、明智的行为?绝对是。当被问及“纳税给恺撒可以不可以?”时,耶稣教导说:“恺撒的物当归给恺撒;神的物当归给神”(马太福音22:17,21)。对生活在罗马帝国中心的基督徒,保罗教导说:“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罗马书13:1,7)。

你可能习惯于政府自动从你的薪水中扣除所得税,但在美国和其他地方的许多职业者(例如,自雇人士),并不存在自动从工资中扣除税款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个人需要不断地将收入的相当一部分(可能是数万美元或更多)存起来,专门用于支付税款。

为家庭存钱

无论是生活在摩西律法下还是基督律法下,顺服的子女(所有年龄段的子女)都被期望,甚至被命令要孝敬父母(出埃及记20:12;以弗所书6:2)。这种孝敬和尊重不仅仅是口头上的。恰恰相反,它很可能涉及到财务上的帮助(可能是由于健康状况不佳或年事已高)。有一次,耶稣严厉地斥责了假冒为善的法利赛人,因为他们许多无情的、捏造的律法和传统中的一条妨碍了他们遵守第五条诫命和帮助经济困难的父母(马可福音7:1-23)。

保罗在《提摩太前书》5章中明确教导说,在贫困的人(例如,贫穷的寡妇)寻求教会帮助之前,如果他们有家人,应该首先由家庭成员在经济上(以及其他方面)帮助他们(5:16)。寡妇的“儿女或孙子孙女”应当“先在自己家中学着行孝,报答亲恩,因为这在神面前是可悦纳的……人若不看顾亲属,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还不好,不看顾自己家里的人更是如此。”(提摩太前书5:4,8)。

对于诚实、勤劳的基督徒儿女在工作一年中可能做的合适的事情是什么?也许是存一些钱或留一些财物,目的是用这些财富来帮助和孝敬他们的年老父母。

相反,父母也可能适合存一部分钱、财物和财产,以传给他们的孩子。根据《箴言》13:22,“善人给子孙遗留产业”在一些国家,房产非常昂贵,父母可能会给孩子留下一个住房(否则孩子可能负担不起)。父母可能给孩子留下农田,以便他们的孩子和孙子能够工作并养家糊口,并且可能为社区提供就业机会。

父母可能出于正当的动机为他们的子女或孙子辈的教育留下一些东西。在许多国家,免费的公立初级和中级教育根本不存在。16爷爷每周存一些工资以备将来支付教师教导他的孙子阅读和写作,这是否是一种敬神、充满爱的行为呢?(根据统计研究所的数据,世界上有7.73亿成人文盲。17这对这些人来说学习阅读《圣经》以及许多其他滋养灵命和教育性的书籍和文章将是一大福分。)

如果一位奶奶存够了钱让一个或多个孙子去读传道学校、医学院或大学学习成为教师呢?或许有一天这些孙辈们会回到他们所在的社区,在身体、心理、情感,尤其是在灵命上帮助人们(因此,把他们祖父母的储蓄和礼物成为一个指数级的福祉),有可能服务数百甚至数千人的需求。

为住房储蓄

许多人拥有的房子可能远远超过他们所需的,超出了主可能喜悦的程度。(华丽的房子真的是荣耀神的吗?一些基督徒可能需要缩小房子的规模,并将所得的利润用于一种或多种荣耀神的方式。)好的管家会仔细评估他们用于住房储蓄的收入百分比。正如我们之前观察到的在前面提到的,为家人(以及客人)18提供足够的住所和生活空间,是使用神托付给我们的钱财的一种荣耀方式。

从实际角度来说,租赁或购买生活居所通常非常昂贵。鉴于那位受启示的智者所写的,“借钱的,是放债的仆人”(箴言22:7,ESV),家庭在购买某种类型的房产之前,可能需要多年时间节省数千甚至数万美元,这可能会“腾出”许多用于偿还利息的资金,这些资金可以进一步用于推动主的工。简而言之,存更多的钱,借更少的钱(在房子、汽车、教育等方面),从长远来看,可能是为主做更多善事的绝佳方式。

如果一位信实的管家为了各种必要的购买借钱,《圣经》明确指出这些钱应该偿还。“你许愿不还,不如不许”(传道书5:5)。“恶人借贷而不偿还”(诗篇37:21)。“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对任何人都不可亏欠什么”(罗马书13:7-8)。

为一些物质享受储蓄?

上帝本可以创造一个几乎没有任何物质享受的物质世界。然而,祂创造了一个美丽的宇宙(参见传道书3:11;11:7),这证明了祂的“永能”和辉煌(罗马书1:20)。即使在上帝的全球洪水之后,世界“被水淹没就消灭了”(彼得后书3:6),上帝仍给我们留下了一个美丽的世界,供我们欣赏和研究——不是为了崇拜,而是作为神的礼物来欣赏。《诗篇》作者写道:“耶和华的作为本为大,凡喜爱的都必考察”(诗篇111:2)。

储存一些钱偶尔享受美丽的海滩、壮观的山脉或汹涌的河流的景色是否有错?19存钱并花费一些钱去看动物园里的斑马或野外疣猪(以及其他一些提醒我们的孩子记住造物主的事情)是否不恰当?即使保罗严肃地警告了物质主义和对金钱至上的危险,吩咐提摩太“嘱咐那些今世富足的人,不要自高,也不要倚靠无定的钱财”——即使如此,使徒还是说,“神……厚赐百物给我们享受”(提摩太前书6:17,NASB)。

当我们以造物主(而不是金钱)为主,并“先求神的国和祂的义”(马太福音6:33),那么我们就在天上而不是在地上积攒财富(马太福音6:19-21)。《传道书》中的智者认识到,从纯粹世俗的角度来看,一切都是虚空且并无新事(传道书1:2,9)。然而,一旦一个人的视角和优先次序与天国一致,那么“我所见为善为美的……就是人在神赐他一生的日子吃喝,享受日光之下劳碌得来的好处,……这乃是神的恩赐。”(传道书5:18-19,ESV)。20

当我们以属天的眼光看待属世的事物,我们的优先次序与和平之君一致时,上帝似乎就会授权祂的管家享受他们劳动的一些果实。享受这些果实是上帝赐予我们的礼物。享受这些果实是“预尝神圣的荣耀”。21享受这些果实时要负责任——要有节制和自制(加拉太书5:23;彼得后书1:6;哥林多前书9:27)。享受并与他人分享(参见马太福音22:39;路加福音10:25-37)。

一般储蓄

公正、平衡地对待《圣经》就会发现,储蓄和拥有一定财富本身并不是罪。上帝一直期望人们(1)努力工作和(2)明智地使用自己的收入(箴言6:6-11;14:23;20:4)。一般来说,正如顺从和孝敬父母的孩子往往会得到长寿的祝福(出埃及记20:12;出埃及记20:1-3),22诚实、智慧、勤奋的人最有可能获得更高的收入。23“殷勤筹划的足致丰裕,行事急躁的都必缺乏。”(箴言21:5)。“手懒的要受贫穷,手勤的却要富足。”(箴言10:4)。

许多人可能并不认为自己“富有”,但如果我们有清洁的水喝,有食物可以填饱肚子,有衣服穿,有房屋住,我们就已经相当富裕了。然而,我们中的许多人还拥有更多——多得多(参见路加福音12:48;马太福音25:15)。我们如何对待“更多”?《箴言》的作者嘱咐他的儿子“要以你的财物尊荣耶和华”(箴言3:9)。这句话暗示了儿子会拥有财物(因此拥有一些东西本身并不是罪)。更重要的是,无论我们拥有什么(无论是房子、车辆、电脑、储蓄账户,还是1000英亩的土地),都应该以荣耀神的理由,以智慧、荣耀神的方式使用。

结论

我们能否在拥有价值超过10万美元的房子的同时“就当求在上面的事”(歌罗西书3:1)吗?如果忠实的一世纪基督徒可以拥有并使用财产,那么我们当然也可以。(但,我们需要再次评估我们的情况。我们是在不理智地、吝啬地、唯物地使用我们的居所,还是像早期忠实的基督徒那样,以智慧、仁爱的方式使用它们来荣耀神?)

我们能在同时拥有一个或多个储蓄账户的同时服从耶稣的命令“不要为自己积攒财宝在地上”(马太福音6:19)吗?看起来当然可以。然而,最重要的是,我们要按照耶稣在登山宝训中的教导去做,评估我们的动机和行为。神知道我们的心。祂看到我们的善行或缺乏善行。祂知道我们是祂的管家。祂知道我们是被“今生的思虑、钱财24宴乐挤住了,便结不出成熟的子粒来”,还是“那落在好土里的”,“忍耐着结实”(路加福音8:14-15;参见约翰福音15:1-8)。我们是像《路加福音》12章中那个不信实的富农,还是像信实的亚伯拉罕一样,虽然非常富有,却把目光投向天堂,“等候那座有根基的城,就是神所经营、所建造的。”(希伯来书11:10)。

无论是管理金钱、房子、生意还是其他财物,我们是否是神的“又良善又忠心的仆人”(马太福音25:21)?总有一天,我们要交账。在此之前,让我们把心思放在造物主身上,心系天堂,把我们的财富,甚至是暂时节省下来的财富,用在荣耀神的事情上,用在荣耀神的方式上。


注释

1 史蒂夫·韦尔斯(2013),《怀疑者的注释圣经》(SAB Books),第1617、1618页;另见丹尼斯·麦金西(1995),《圣经错误百科全书》(纽约阿默斯特:普罗米修斯出版社),第282-285、419-421页。

2 利兹·努文(2019),“根据财务规划师的说法,你将支付的7个最昂贵的东西”,Insider,8月15日,https://www.businessinsider.com/personal-finance/most-expensive-things-americans-will-pay-for-2019-8。

3 https://www.zillow.com/home-values/102001/united-states/。根据保险比较网站 The Zebra 的数据,2022 年 “美国平均房价 ”为“$348,079”(https://www.thezebra.com/resources/home/average-home-price-in-us-2022/)。

4 “全球房产成本”(2022),Compare the Market,https://www.comparethemarket.com.au/home-contents-insurance/features/global-cost-of-property/。

5 同上。

6 同上。

7 他们可能在两个不同的时间拥有。

8 马文·R·文森特(1997),《新约圣经字词研究》(电子数据库:Biblesoft),罗马书16:5。

9 其中包括其他东西(例如,财物、财产、时间、能力、我们的身体等)。

10 根据V.P. Black的说法,“《圣经》中关于金钱的论述比关于信仰、悔改、认罪、洗礼、教会组织以及长老和执事资格的论述的总和还要多”[V.P. Black(1968),《主教我们如何给予》(Belmont, MS: KeMa出版社),第51页]。更重要的是,“《马太福音》、《马可福音》、《路加福音》和《约翰福音》加起来共有 89 章,,这些书中讨论给予的主题达到了123次”[V.P. Black(1968),《锈迹作为见证》(Chickasaw, AL),第15页]。

11 “物质主义”(2023),Merriam-Webster,https://www.merriam-webster.com/dictionary/materialistic。

12 “贪婪”(2023),Merriam-Webster,https://www.merriam-webster.com/dictionary/greed。

13 关于《圣经》对可接受的祷告的教导的详细文章,见凯尔·巴特(2010),“捍卫圣经对祷告的立场”,《理性与启示》,5月,30[5]:33-36,37-39,https://apologeticspress.org/defending-the-bibles-position-on-prayer-3483/。

14 弗雷德里克·丹克尔(2000),《新约希腊-英语词典》(芝加哥,伊利诺伊州:芝加哥大学出版社),第1029页。

15 斯科特·格林伯格(无日期),Tax Foundation,https://taxfoundation.org/tax-freedom-day-2016-april-24/。

16 格蕾丝·卢(2019),“教育是一项人权”,One Track International,7月24日,https://onetrackinternational.org/education-as-a-human-right/。

17 “识字率”(2023),统计研究所,https://uis.unesco.org/en/topic/literacy。

18 让我们利用我们的房子来招待客人!

19 例如,流经大峡谷的科罗拉多河。

20 参见《传道书》3:12,13;8:15;9:7。

21 哦,天堂会多么美好!

22 不沾染毒品、酗酒、私通以及父母(为他们好)禁止的各种罪恶和放纵生活方式的孩子,通常会成长为成年人,并且(如果他们继续听从并遵循主的智慧建议)将会“长寿于地”(以弗所书6:3)。

23 再次,一般来说。

24 “钱财的迷惑……”(马可福音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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